今天(25日)14时,长春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显示,空气质量指数(AQI)为166。依据《长春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经环保与气象部门会商研判,长春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解除大气重污染Ⅱ级预警。
12月24日8时,依据《长春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长春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发布了大气重污染Ⅱ级预警,各成员单位启动了Ⅱ级响应:监督检查锅炉及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要求火电等重点排污单位调整生产计划、限产限排;要求供热企业确保锅炉脱硫除尘装置正常运行;发布了雾霾预警信息及防病提示;通知全市中小学校暂停户外活动;增加了交通执勤警力;增加了人工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加大了机动车辆尾气路检路查频次。南关、二道、经开、莲花山、双阳等城区紧急调度区属各相关单位,采取了停驶公务车辆等减排降污措施,减轻空气污染程度。
解除大气重污染Ⅱ级预警后,应急指挥部要求有关部门继续对环境空气质量进行跟踪监测,加强对大气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同时倡导全社会共同行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营造人人为防治大气污染作贡献、全民参与改善空气质量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