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5 19:36 来源:四川省防灾应急网
1. 因暴雨、洪水或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等引起饮用水源水质污染时,政府部门将根据污染情况发布饮用水安全预警信息,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媒体密切注意,做到早预防、早准备。
2. 发现自来水有问题时,立即停止饮用,及时告知居委会、物业部门和周围邻居停止使用,并向供水部门或卫生检疫部门反应情况。
3. 不要在受污染的水体附近区域进行捕捞、放牧、引灌等作业以及洗涤、游泳等活动,防止受到污染。
4. 用干净的容器留取3升-5升水作为样本,提供给水质检验部门检验。
5. 不慎饮用了被污染的水,要密切关注自己的身体有无不适。如果出现异常,应立即到医院就诊。
6. 接到政府部门有关水污染问题被解决的正式通知后,才恢复使用自来水。
7. 饮水机应定期清洗和消毒。
8. 保护供水管网、供水设施及水利设施设备,未经许可不得自行拆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