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05 19:53 来源:四川省广元市应急管理办公室
12月17日,广元市委副书记、市长王菲主持召开市政府六届五十三次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元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会议强调,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全市实际,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明确各有关单位职责任务。要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应急管理体系,切实提高全市公共安全保障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为建设“美丽广元,幸福家园”保驾护航。
据悉,2005年广元市制定了《广元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该《预案》距今已8个年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机构人事的变化,经过“5·12”汶川地震和其他突发事件应对实践的检验,由于历史局限,该《预案》有很多内容与实际脱节,加之此后2007年国家才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2012年四川省颁布了《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两项法律法规,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必须与其衔接,尽快进行调整。
今年以来,广元市应急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起草了《广元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并先后多次书面征求市应急委成员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广元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稿)。
新修订版的《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对原“广元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名称中的“政府”和“公共”两部分内容去掉,现预案名称修订为《广元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与法规和上级总体应急预案相统一。原《预案》结构包括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预测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宣传培训和演练、附则8个部分。新修订《预案》结构为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运行机制(预防与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应急保障、恢复与重建)、监督管理、附则5个部分。新《预案》结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进行整合的,其结构更加简洁,层次更加分明。
新修订版的《预案》对突发事件的分类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6类(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突发环境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调整为现在的4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相一致。对应急预案体系进行了调整分类,由原来的4个体系(1个总体预案,6个分预案,部门专项预案和各县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预案,保障预案)分理为现在的6个体系,预案层次更加分明。对应急委组成人员及机构进行了调整充实,一是市应急委组成人员将原来市委领导承担的工作去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全部调整为市政府和广元军分区领导承担相应的职务和工作,由市长担任应急委主任,常务副市长和广元军分区司令员担任市应急委副主任,各位副市长、秘书长为委员,各位副秘书长和部门、县区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二是针对具有全局性、普遍性和涉及面广的方面,对原市应急专项指挥部进行了充实,由原来的6个(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突发环境事故、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社会安全),充实到现在的13个,新增加了7个。三是在各专项指挥部成立专家小组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省政府应急专家组的设立,新设立市政府应急专家组,专家组各成员由各部门推荐,都是全市各行各领域里权威的技术或政策专家,以便全方位保障全市突发事件的科学指挥和决策咨询。对突发事件“运行机制”的每个环节及内容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充实完善。对“应急保障”中的内容进行了充实完善,原《预案》包含11个要素,新《预案》包含14个要素,将《预案》中“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与“物资保障”两项合并,新增加了“基本生活保障”、“公共设施保障”、“人员防护保障和法制保障”4个部分,每个部分均详细明确了任务和牵头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