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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地方政府治理变革探究

2014-06-05 19:58 来源:四川省防灾应急网

应对云谲波诡、充满变数的群体性事件,既没有包医百病的灵丹妙药,也没有一成不变的金科玉律。对于各级领导干部来说,需要随机应变,相机行事,着力在实践和探索中不断提升应对群体性事件的能力,才能长久立于不败之地。  
  我国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承担着相应的政治责任、管理责任和工作责任,在一定程度上和范围内代表着党和政府或是职能部门的形象。领导干部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不可或缺,他们往往扮演着上级党政部门和领导意图的传递者、宣传者和执行者,同时又是本级部门或单位应急管理的倡导者、决策者和监督者,责任重大,事关全局。各级领导干部应当清醒认识新时期新阶段群体性事件的政治影响和社会后果,始终把提升应对群体性事件的能力作为重要岗位职责。
  第一,一落叶而知秋——敏锐判断能力
  群体性事件并非空穴来风,突发不全然无端飞来。月晕而风,础润而雨。
  任何群体性事件总有征兆,在群体性事件酝酿、发生过程中,必然会表现出这样那样的迹象。这就需要领导干部以对工作极端负责的勤政敬业精神,在对实际的体察中,摸清情况,排查和分析隐患,善于抓住初露端倪的现象,见微知著,洞微烛隐,见人所未见,对发生的情势进行辨别、分析,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形式,在短时间里做出准确的判断,及时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和内部,有效地防范和避免事态的扩大,防微杜渐,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见微知著和防微杜渐,是一种敏锐、迅速、准确地抓住问题要害的能力,就是要追根溯源,把握细节,防患于未然。
  一旦事件发生,心中有数,把握事件趋势,稳妥进行处置。从以往的情况看,很多时候,一些领导干部在事变之初,对苗头性信息漫不经心,掉以轻心,熟视无睹,见怪不怪,使问题积少成多,积重难返,有朝一日祸起萧墙。不少闹事风波,开始只有少数人,由于麻痹大意,疏于监察和防范,后来蔓延到难以收拾的地步。一些领导干部没有问题意识,不善于发现问题,眼睛看不到情况,头脑没有分析,手里没有措施,致使小事闹成了群体性事件。近年来一些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多是由于地区和部门的领导警惕性不高,工作不深入,失职渎职,形式主义、教条主义和官僚主义,一些群众的不满情绪不能及时发现,一些不稳定苗头不能及时化解,事情刚发生时往往不重视,错过最佳处理时机,使事态由小拖大,由大拖难,由难拖乱,由乱拖炸,酿成不该发生的重大事端和风波,走入“起因很小——反应迟钝——事态升级——无法控制——震惊高层——全力处置——事态平息”的怪圈。胡锦涛总书记2008年9月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时严厉批评:“一些干部缺乏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作风飘浮、管理松弛、工作不扎实,有的甚至对群众呼声和疾苦置若罔闻,对关系群众生命安全这样的重大问题麻木不仁。”
  应对群体性事件的敏锐性至关重要。从实践来看,群体性事件都存在历史原因和客观原因,往往会出现多数人的合理诉求与少数人的无理取闹交织,群众诉求的合理性与采取行为方式的违法性交织,多数人的一般违法行为与少数人的犯罪行为交织,群众的自发行为与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插手利用交织,具体诉求与价值诉求、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问题交织,这些交织在一起的问题增加了研判的难度。
  领导干部具备敏锐判断能力,一靠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和分析判断,做到对各种新情况、新问题胸中有数;二靠及时捕捉和占有相关的信息,做到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事件苗头和动态;三靠勇担责任的精神品质,要有高度的政治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以负责的态度直面矛盾,积极应对。
  第二,居高声自远——驾驭全局能力
  群体性事件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其应对需要统观全局,周全思考,来不得半点马虎。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既要考虑事件造成的社会影响,又要考虑造成的经济损失;既要考虑国家政策法律的规定,又要考虑当地群众的风俗习惯:既要考虑采取措施的力度,又要考虑社会的可承受程度;既要考虑事件本身的处置,又要考虑其后续影响以及周边因素的作用。要把应对群体性事件摆到发展的全局中统盘考虑谋划,防止急于求成,一味地就事论事,采取强制手段粗暴处置。坚决避免顾此失彼、因小失大、贻误全局现象的发生。
  新世纪新阶段以来,许多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逐渐从隐性变为显性,许多深层次问题暴露出来。以前不是问题的,现在是问题;以前是小问题的,现在是大问题,而且问题比以往更带有连锁反应特点,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成了各类问题的一个交集。因此,领导干部的心理倾斜和工作重心,务必围绕社会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主动而不是被动应付,深入扎实而不是停留在口号和一般要求上。要居安思危,曲突徙薪,未雨绸缪,定期不定期排查不安定因素,而且要善于从其他事件中吸取教训。
  大多数群体性事件属于群众利益矛盾,这应是领导干部应对群体性事件的一个基本认识。有些“意外事件”实际上只是与我们的陈旧观念相冲突罢了,用过去的观念衡量似乎是不可思议,但以当今眼光来观察却是题中应有之义。毛泽东同志就曾指出:“在我们这样大的国家里,有少数人闹事,并不值得大惊小怪,倒是足以帮助我们克服官僚主义。
  群体性事件实际上也暴露了我们体制上的某些不完善之处,或与社会发展的不适应之处。一些群众为何要“闹事”?尽管他们中可能会夹杂着不良的因素,也可能有害群之马,但就多数人而言,确实是为自己的权益而来,为自己的不平而呼。因此,当事情和问题出现的时候,领导干部要冷静思考,换位思维,将心比心,这样才能抓住问题的关键,对事态作出恰如其分的判断,从而作出适度反应,沉着有序、因势利导地处置事件,并把这个过程变为改进工作的契机,化危为机,除弊兴利。否则,有可能反应过度,处置效果适得其反。
  第三,快刀斩乱麻——快速应变能力
  应对群体性事件之所以比较困难,根本原因在于事发突然,客观上缺乏足够的时间进行充分准备与系统思考。突然变化来的意外,原委不可能了解得很全面,情形也无法仔细推敲,但又不容迟疑不决,必须当机立断,拍板定夺。及时解决问题的临机应变能力,是领导干部的基本功。
  群体性事件一般来势猛、发展快,变化趋势难以预料,应对之中常有瞬息万变,稍有不慎,将造成难以把握的失控局面。领导干部要有快速的反应力,快字当头,迅速果断采取行动,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局势,非常讲究时效性,这是成功处置的关键。快速反应不仅讲时间,也讲时机。多数情况下,问题的解决不由速度一个因素决定,时机有着更重要的意义,要根据事件的发展变化,审时度势,把握先机,随机应变,果断决策,不延误处置的最佳时机。只有做到多谋善变、速战速决,才能争取应对的主动权,将事件可能产生的危害控制在最小。
  群体性事件的应对直接检验领导干部应急能力的高低。实践一再表明,对待群体性事件,躲肯定不行,堵也不是办法,拖更解决不了问题,阻止往往会火上浇油,甚至付出成倍的代价。快速反应是基本方略,积极才能主动,消极必然被动。因此,必须第一时间捕捉信息,第一时间站出来说话,既不能失语又不能妄言,既需要快速又需要谨慎,对事件基本情况的公开要快速,对事件发生原因的解释要谨慎,并在行动中继续收集信息,观察变化,不断调整处置举措。
  领导干部具备群体性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首先要有一种常备不懈的精神状态,在思想上时刻保持充分的警惕性,对各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情况,绝不存侥幸麻痹心理。其次要有一种日常工作的超前思维状态,善于立足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制订好各种应急预案。 
  第四,十个手指弹钢琴——组织协调能力
  应对群体性事件,对领导干部的组织协调能力有着更高的要求,统筹兼顾是根本方法。首先,要短时间内聚合各种要素,把包括党委、政府职能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在内的社会各界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在短时间内集聚到位,形成一种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组织动员状态。其次,要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使各个环节丝丝相扣,细致入微,最大程度地发挥其效能。掌握事件发展趋势,预测可能产生的后果,掌握事件处置的主动权。再次,要优化调控手段,以高超的领导方法和领导艺术,尽力以理性的而非感性的,柔性的而非暴力的,开放的而非隐蔽的方式,妥善有效地处置群体性事件,避免事件因组织拖延、调控不当而造成更大的危害和损失。
  应对群体性事件需要统观全局的意识,协调整合的本领,努力做好群众的疏导工作。通常情况下,应把握好四个方面。一要坚持群策群力。善于集中班子集体智慧,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解决问题方案。
  二要善于借助外力。注重抓住关键的人,用好有影响的人,努力整合各方面力量,千方百计做好正面宣传和沟通工作,绝不能被动应对、顺其自然。三要注重因情施策,针对不同事件的成因和事态走向,对症下药,促使问题和矛盾尽快得到解决。四要及时总结,深刻反思,变坏事为好事,促进工作再完善。
  五、打铁还需自身硬——科学决策能力
  决策能力是建立在掌握局势、知识储备和理性思维基础上的一种能力,可以说是领导干部综合能力的集中表现。
  危机决策的原则和程序不同于常态下的决策,具有事态的严峻性、事件的紧迫性、信息的不充分性、可用资源的有限性,因此遵循权力集中原则、结果优先原则、短期目标优先原则、强制原则、勇于承担风险原则,这一切,格外要求领导干部的决策能力。
  应对突发群体性事件,相对准确的判断是科学决策的基础,必须形成决策的支持系统。首先,要迅速查清事由。对事件的起因、事态程度、发展趋势、社会影响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摸底,掌握实情,避免信息失真。其次,要区别对待。
  根据事件的不同性质,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尤其要时刻注意事件的动向,不断地调整。第三,决策要有适度超前性。要充分预见事件的发展变化,留有周旋的余地,从而运筹帷幄。第四,集思广益。兼收并蓄,在集聚各方智慧和团队意见的基础上寻求最佳方案,多谋善断,避免盲目性。第五,要果敢决断。
  迅速做出抉择,下定决心,形成方案,并使之立即付诸实施。避免优柔寡断、患得患失、瞻前顾后、举棋不定,当然也要防止鲁莽与武断。
  应对群体性事件,相应的经验当然很有用,但完全跟着经验走,也容易误入歧途。不同的突发事件,要有不同的处置方案。领导干部的知识水准和经验层面终归是有限的,正确的处置方案要依靠科学,依靠掌握这方面知识的专家。
  要善于吸取专家的各种意见,博采众长,兼听则明,综合之后择善而从。
  领导干部应对突发群体性事件,要有一种令出法随的作风。这是因为现代法治社会,领导干部的施政能力更多地体现为遵守规范和程序。要熟悉应对群体性事件的有关法规和预案,掌握基本要求和方法,掌握必要的技能技巧。否则,面对复杂局面就会惊慌失措,捉襟见肘,无所作为。
  六、每临大事有静气——处变不惊能力
  领导干部的角色定位,决定了其必须具备对突发事件的应变以及驾驭能力。临危不惧,处变不惊,指挥若定,是进行危机决策的前提条件,也是领导干部必备的心理素质。这种能力在群体性事件应对过程中往往具有决定性意义。
  紧要关头,领导干部最需要的是足够的镇定,平和的内定力,要比常人更快地渡过第一冲击波。“骤然临之而不惊”,“每临大事有静气”。即使身心震动很大,神色上也应镇定如常,因为惊慌失措有很大的传染性。领导干部作为地区或单位的负责人,如果他们先乱了方寸和阵脚,那么思考、判断、指挥、决策都会大受干扰,甚至无法进行。超常的镇定力建立在对事业高度负责的基础之上,有了这样的精神境界,才能处变不惊,临危不乱。
  应对群体性事件最终成功,取决于领导干部坚强的心理素质和有效的方法手段。做到这一点,首先要保持忍耐心态,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为任何干扰所惑。群体性事件有时出现偏激行为,面对群众高昂的情绪或者失控的围攻冲击,一定要顶得住压力,听得进闲语,经得起冲击,保持镇定和冷静,做到克制忍让,不被群众的情绪牵着走,避免感情用事,防止急躁莽动扩大事态。其次要有归零心态,始终保持良好心理承受与心理素质,无论何种情况下,不退、不变、不躲、不假,放得下架子,不在乎面子,以平和的心态调节情绪,泰然处之。
  应对云谲波诡、充满变数的群体性事件,既没有包医百病的灵丹妙药,也没有一成不变的金科玉律。对于各级领导干部来说,需要随机应变,相机行事,着力在实践和探索中不断提升应对群体性事件的能力,才能长久立于不败之地。

责编:邵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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