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5 10:43 来源:环保部
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向媒体发布了2014年10月份全国秸秆禁烧工作情况。
这位负责人介绍,10月份,据卫星遥感监测数据统计结果和各地报告的现场巡查检查结果,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7省(市)未发现秸秆焚烧火点,在其他23省(区、市)共监测到秸秆焚烧火点2168个(剔出卫星误判火点,不含云覆盖下火点),较2013年同比减少356个,降幅为14.1%。
这位负责人指出,从前期秸秆焚烧火点卫星监测和现场检查情况看,部分地区违法焚烧秸秆现象仍然屡禁不止,秸秆禁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从10月份全国秸秆焚烧火点分布情况看,火点数排名依次为黑龙江565个、吉林470个、河南319个、辽宁266个、内蒙古114个、山西111个、安徽76个、山东69个、湖北54个、宁夏28个、河北27个、新疆19个、甘肃16个、江西14个、广西7个、湖南4个、陕西3个,青海、福建、广东、海南、浙江、江苏等6省各1个。其中吉林等6省(区)火点数较2013年同比均有所增加,吉林增加388个、黑龙江增加366个、辽宁增加257个、内蒙古增加4个、江西增加1个、海南增加1个;安徽等17省(区)火点数较2013年同比均有所减少,安徽减少453个、河北减少208个、山西减少207个、湖北减少182个、山东减少107个、河南减少57个、新疆减少52个、陕西减少30个、江苏减少21个、宁夏减少20个、湖南减少18个、广东减少6个、青海减少5个、甘肃减少3个、广西减少2个、天津减少1个、福建减少1个。北京、上海、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6省(市)连续两年未在10月份发现秸秆焚烧火点。从全国秸秆焚烧火点强度看,平均每千公顷耕地面积火点强度排前5位的省份依次为吉林0.085个、辽宁0.065个、黑龙江0.048个、河南0.040个、山西0.027个。
这位负责人指出,秸秆禁烧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举措,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4月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范围,已引起各地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禁烧工作成效显著。
山东省将秸秆禁烧列为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内容。自6月份起,组成三个检查组对辖区内各地进行现场检查。各地也相应成立由环保、农业、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划定责任区,昼夜巡查,及时制止和查处焚烧秸秆违法行为。枣庄市采取骨干道路和乡镇道路循环检查、清晨和夜间重点巡查的方式,实现工作重心从“发现和消除火情”向“发现和消除隐患”的转变。青岛市通过发送手机短信、悬挂横幅、印发资料等方式,做到“村村见到宣传语,户户有张联系卡”。
湖北省荆州市制定并下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试点方案》,试点区域内每建成一座年加工规模在1万吨以上的秸秆收储站,评定验收后奖励资金20万元,投入运营后每年补助资金10万元。为提高秸秆禁烧监管效率,租赁飞机不定期巡视禁烧区,用飞机定位系统精准定位,支持地面人员确定火点位置并予以扑灭。今年以来,荆州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