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05 22:47 来源:国家林业局网站
各扑火队(组)长接到扑火命令后,做好以下工作:
(1) 观察地形、火势等情况。一是寻找突破口,确定打法;二是选择路线。选择路线时,要考虑到扑火人员受到威胁时,有安全的撤退路线。
(2) 战前动员与小组编队。各扑火队接到任务后,要做好思想发动,进行战前动员。战前动员要简短有力,内容通常为:当前的任务;划分小组,一般3-4人为一组,指定负责人,明确各小组的任务;宣布火场纪律。
(3) 带领队伍按时到达指定的地点和部位。一般情况下,应从火烧迹地入火场,即从火的后方入场较安全。
(4) 迅速投入灭火战斗。一般情况下,使用机具扑火,扑火队员沿火线的外侧扑打,一旦火势突变,可以进入火烧迹地内避火。
(5) 向前线指挥部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为:扑火队到达时间,携带的工具,开始实施扑火的时机,采取的扑火技术等。
(6) 观察火线扑救情况。一是观察火向内、外发展趋势,特别是重点观察向外侧发展的飞火,防止被火包围;二是根据火势发展、扑火情况及时调整和补充扑火命令。
(7) 协同扑火。各扑火队(组)与相邻的扑火队(组)必须碰头,否则结合部的火会复燃。因此,各扑火队(组)在扑火中必须会合扣头,不扣头,不停止。
(8) 火灾扑灭后,清点人数和工具,经请求前线指挥部同意后,带领全体扑火人员沿原路返回。
(9) 向前线指挥部报告扑灭火的时间和会合碰头单位及领导名单,返回的扑火人数和时间,以及火场情况。
(10) 监视火场。当火彻底熄灭后,负责看守火场的队(组)长每2个小时派人员携带对讲机和工具,在火场边缘巡视一遍。
(11) 留守火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