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9 10:53 来源:国家应急广播社区网
2015年4月18日消息,湖北武汉的一家垃圾焚烧厂长期遭周边居民投诉存在污染问题,并告至法院,但一直未获立案。4月17日,有两位居民收到了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17日中午,其中一位居民任瑞告诉澎湃新闻,4月9日,她与小区其他8位居民到汉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立案材料,当日4人材料被立案庭工作人员接收,另外5人被工作人员告知材料有问题而退回。
17日上午,任瑞与另一位居民张细姣补充证据材料后再次前往递交材料,被告知,以主张索赔数额70万计算,两人要分别交纳1万多元的诉讼费。
任、张两人无法交纳高额诉讼费用,申请缓交和免交也被拒绝,于是把主张70万元的索赔金额改为7元后,法院当场通知立案。两人分别提供的材料显示,她们各缴纳了130元诉讼费,立案日期皆为4月17日。17日晚,记者向汉阳区人民法院求证任瑞、张细姣诉锅顶山垃圾焚烧厂运营单位案是否已立案,该院办公室申主任未正面证实,但答复称:“只要受理通知书上盖了带有汉阳区人民法院的章,就代表我们的态度。”
任瑞告诉记者,从2014年6月开始,她和其他居民就开始向汉阳区法院递交诉状,直到2015年4月9日,部分居民的诉讼材料才被接收,并登记。
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汉阳区人民法院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意见》下发后,该院领导召开会议讨论锅顶山垃圾焚烧污染民事损害赔偿纠纷一事,并组织学习《意见》内容。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此类因垃圾焚烧而起的“邻避运动”,很容易酿成群体事件,法院受理环境污染案件,把环境责任纠纷纳入法治轨道,进行有序处理,可以大幅度减少不安定因素,有利于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国家的法治建设。
公开信息显示,锅顶山垃圾焚烧厂2012年底投入运营。此后,附近居民与运营方武汉博瑞环保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因污染问题展开了长达数年的“拉锯战”。据此前报道,该垃圾焚烧厂曾因污染扰民遭周边居民投诉,并被环保部通报批评,湖北省环保厅要求其停产整改。2014年11月5日,被湖北省环保厅勒令关停整改一年零四个月后,武汉锅顶山生活垃圾焚烧厂重启,再次引发周边居民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