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31 10:10 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青岛5月31日消息近日,青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连续检出两批进口儿童用品不合格,主要问题为安全警告标识和中文说明书不符合我国相关要求。这两批产品均从韩国进口,分别为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和电动童车,这两类儿童用品均为青岛地区首次进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货物需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并经重新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或使用。
今年2月1日起,儿童用汽车安全座椅实施进出口检验,执行我国标准《机动车用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GB27887-2011)和《消费品使用说明》(GB5296-2012),对产品标识和说明书有严格要求。检验发现,货物中文标识标注执行的标准为韩国及欧盟标准,而不是我国标准;货物使用说明书中有多个GB27887要求的项目(如不能改装使用、系统面料不能随意更换、不可使用标识以外的受力点等)未标注。进口电动童车为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产品,执行《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GB6675-2003)和《电玩具的安全》(GB19865-2005)。检验发现,童车小零件没有安全警告标识、电池盒没有标准直流电符号以及电池电路并联连接方式等。
近年来随着我国消费者购买能力提高,进口儿童用品市场需求增大,加之我国电子商务迅速发展,进口商多采取网络、店铺等多种销售方式,投入资金、企业规模相对较低,对我国的技术法规、国家标准掌握不够全面。在此,检验检疫部门建议进口商进口前加强与当地检验检疫部门的联系,提前了解相关法规标准要求;提升“企业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前学习掌握我国法规标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另外,消费者在购买时应多关注进口产品是否有中文标识、是否标注进口商相关信息、是否执行我国强制性标准,尤其对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产品,产品是否取得CCC认证证书并加贴了CCC标识,从而确保购买合格产品,保护我国儿童安全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