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紧急通知应对客船翻沉:险企应特事特办 严禁借机炒作

2015-06-02 16:48 来源:国家应急广播社区网

  应急网北京6月2日消息(记者公秀华)中国保监会官网发布紧急通知,针对“东方之星”客轮翻沉事件,保监会决定启动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Ⅲ级响应程序。通知要求各家保险公司应提供优质服务,特事特办、急事先办。各保险公司应加强保险服务工作的新闻宣传管理,指定专人负责对外发布信息。要注意把握宣传尺度,坚决杜绝借理赔之名进行商业炒作。
  据了解,湖北、重庆、江苏等相关保监局应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其中湖北保监局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重庆保监局负责排查事故轮船和船员的承保情况,江苏保监局负责排查乘客的投保情况。其他相关保监局配合上述各局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高度重视,坚持讲政治、顾大局,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在保监会的指导下有序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和善后工作。各保险公司应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为保险业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通知还要求,各保险公司应按照相关保监局的统一部署,认真排查旅行社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和相关财产保险的承保情况,以及乘客和其他船上人员的投保情况。各保险公司在排查乘客及相关人员的投保情况时,要认真做好乘客及相关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在服务中体现保险行业的人文关怀精神。
  各保险公司应根据特事特办、急事先办的原则,设立专门的理赔绿色通道,对相关分支机构进行特殊授权,简化理赔流程和办理手续,缩短理赔处理时间。要迅速调集并下拨充足资金,做好预付赔款工作。各保险公司应坚持重合同、守信用,在合同责任范围内应赔尽赔、通融赔付;对于理赔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应按照有利于保险消费者的原则掌握。

责编:张泽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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