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1 17:27 来源:荆楚网
荆楚网消息 6月11日,记者从武汉市交管局获悉,从6月份起,武汉交警加大酒驾整治力度,启动“全天候·全方位”整治模式,在武汉市范围内,实时开展酒驾整治,日均查处醉酒驾驶违法行为10余起,醉驾司机均已拘留。
据悉,为了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减少因酒驾造车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武汉交管部门目前对酒驾查处采取“全天候·全方位”整治模式,不分节假日,在任何时段、任何地点都可能设岗查处,下一步专项整治的力度还将持续加大。6月以来,武汉市共查处醉酒驾驶132起,刑事立案132起,查处酒后驾驶356起,酒驾司机均已处罚。
6月3日晚上7时许,罗某酒后驾驶一辆号牌为“鄂AQ8**学”的灰色东风雪铁龙教练车沿东吴大道由西向东方向行驶,当车行至武汉市东西湖区东吴大道金山大道路口时,被东西湖区交通大队民警当场抓获。经酒精检测仪对驾驶人罗某进行检测,结果为268.7mg/100ml,随后将其送到汉阳医院醒酒中心抽血并约束醒酒,接受进一步调查。后经湖北三真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罗某静脉血送检血液中检出乙醇浓度为217.25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犯罪嫌疑人罗某系某驾校教练员,2011年开始从事教练工作至今,一直没有违法记录,当日和朋友在东西湖十八支沟吃完饭后,准备回东西湖区三明路,当时他感觉良好,且行程较近,于是抱着侥幸心理,驾驶牌号为鄂AQ8**学的灰色东风雪铁龙牌教练车回家,最终被抓获。事后对罗某自己的行为非常后悔,“我的饭碗啊!”。
6月8日,中午刚和朋友喝完酒的陈某,下午3时许驾着自己的私家车路经巨龙大道,正碰上交警设卡查酒驾,经当场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为105mg/100ml,被带至醒酒中心的陈某感叹“万万没想到,在这偏的位置,大白天还有警察查酒驾。”经血液检测,其酒精含量为119.29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不要抱侥幸心理,谨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2000元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危险驾驶的刑事责任。(记者 童湛 通讯员 张鹏 易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