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湖泊污染致2千万斤水产死亡 损失近2亿

2015-07-09 20:14 来源:新华网

上下游各执一词 跨界污染屡成“无头案”
  在五河县水利地图上可以清晰地看到,沱湖和天井湖上游的主要河流,都在宿州市泗县境内。事故发生后,五河县环保局连续多日分别在沱湖上游的唐河草沟闸和天井湖上游的石梁河幸福闸取样检测,这两处闸坝是通向“两湖”的最后一道“关口”,检测结果显示,两闸的溶解氧、高锰酸盐等多项数据超标,水质均为劣五类。
  鉴于两地之间的跨界污染事故已多次发生,早在2009年,蚌埠市与宿州市政府就签署了《关于跨市界河流水污染纠纷协调防控与处理协议》,对于污水排放和预警等事项作了明确规定。然而对于此次事故责任认定等关键问题,双方各执一词。
  ——事故原因是什么?
  泗县环保局副局长易军称,泗县出境河流水质一直在五类左右,并非事故主要原因,可能是连续多日的强降雨冲刷产生的面源污染造成;五河方面认为,由于安徽北部连续多日强降雨引发汛情,使得上游水位高涨,不得不开闸放水,大量浓度超标的污水团下泄,泗县在水利调度上存在重大失误,是导致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污水排放是否预警?
  泗县方面表示,除了6月26日首次开闸放水没有通报下游,后期均向五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通报;然而五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却表示,泗县始终没有任何形式的沟通,还一次性排放这么多污水,根本没法防范。
  7月3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幸福闸仍在开闸放水,水体呈灰褐色,并散发恶臭。4日上午,泗县草沟闸继续排污,五河县派驻的看守人员被强行驱赶。
  ——谁来负责?
  泗县方面称,“泗县境内没有工业企业,经过排查未发现污染源,污水主要是上游过境水。”双方协议规定,如上游因过境水污染或不可抗力造成下游污染损害,则上游政府免于承担相应责任和赔偿。五河方面认为,即便是过境水,泗县没有及时预警,且水利调度存在失误,理应担责。
  据了解,2013年沱湖流域就发生过类似的污染事件,由于找不到明确的责任主体,最后所有损失渔民自己承担,渔民担心这次仍会不了了之。

责编:母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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