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14 10:12 来源:国家应急广播网
应急网海口7月14日消息(记者朱永 通讯员仇波)7月12日下午16时许,一辆载有17名农民工的三轮汽车,从白沙县城开往南开乡,途经南开乡南妹二桥路段时(牙南线14KM+300MT处),车辆发生侧翻掉入河中,造成车上3人当场死亡,1人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3人受伤。
该起事故发生后,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和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对如何处置事故作出部署。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王桂厅第一时间组织县消防大队、县交警大队、县卫生局、县医院、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南开乡政府、县应急办等部门赶到事发地点开展救援工作,当时事发地点正下着大雨,给救援工作增添了难度,在现场救援的领导干部、消防官兵克服环境恶劣、道路湿滑的危险,争分夺秒、涉水爬坡及时将伤者救上来,送到县人民医院抢救治疗。并联系儋州农垦医院专家前来帮助会诊。13名伤者中有一名为重伤员,目前医院组织专家正在抢救中,另有3名伤员伤势较重,但没有生命危险。当晚11点,这4名重伤员均已转院到儋州农垦医院治疗,余下9名为轻伤,均已在白沙县医院得到有效治疗。
与时同时,白沙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时部署联系伤者家属到白沙,做好安抚善后工作。当晚大部分死伤者家属已到达医院,伤者家属情绪稳定,死伤者家属在白沙食宿都得到安置。
县委书记严正,县政府县长胡翔,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长陈鸿飞、副总队长郭爱生等当晚赶到县医院看望伤者,对死者家属进行了慰问。
当晚10点,县委、县政府召开紧急会议,进一步研究部署“7·12”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和善后等工作。县委书记严正,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长陈鸿飞、副总队长郭爱生,县政府县长胡翔,县委副书记陈鸿亮,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王桂厅,县委常委、公安局长马琼才,副县长符健友、周秋平等领导及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有关处室负责人、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安监局、卫生局、民政局、南开镇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陈鸿飞总队长对该事件提出处置意见,县委书记严正做出部署:一是要全力以赴做好伤员治疗工作,重伤员要全力抢救,其余伤员伤情要严密关注,视伤情情况及时作出治疗断决,因白沙医疗条件有限,情况严重需要转院的要马上转院,尽最大能力医治好。二是死者、伤者家属大都已到白沙,县有关部门要及时安排好食宿,并做好思想和安抚工作。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慰问死亡家属,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四是要尽快调查事故起因,查明事故责任人。县公安局、县安监局等相关部门要迅速组织力量,对本次事故开展调查,交警要事故原因作深入调查,明确追究事故责任人。五是要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县公安局、安监局要加强对超载、无证驾驶机动车辆的监管力度。相关部门要深入宣传,增强群众安全意识。
经开展现场调查及勘查,初步认为,该起交通事故的车辆驾驶人系白沙县牙叉镇儋州村村民王某,事故车辆是琼D4015号的时风牌三轮汽车。该车年检于2015年5月31日到期,保险于2015年5月28日到期,均已超期。现场勘查认为,事故原因是车辆违法载人、刹车失灵以及驾驶员采取措施不当,导致车辆偏右碰撞桥栏杆,翻下桥下,造成此次交通事故。
由于本次事故死伤的基本是昌江县人,县委书记严正随后与昌江县委书记通了电话,将此次事故的情况作通报。昌江县派一名县领导当晚赶到白沙协助做好死者和伤者的善后工作。
目前,死伤者家属情绪较为稳定,伤者伤情稳定。相关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