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生态红线怎么划?

2015-07-16 08:04 来源:人民网

 

  管理中的协调必不可少

  在中央以及地方划定生态红线的过程中,一些管理上的问题也逐步凸显。

  作为“国合会”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研究项目组的中方组长,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副主任欧阳志云代表项目组表示,由于我国生态环境的管理是按照环境要素进行划分的,涉及环保、国土、水利、农业、林业、海洋等多个部门,目前面临着缺乏总体统筹与协调、责任分散且问责机制缺乏、保护交叉重叠、缺乏完善的管理办法和执行措施等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科技厅副厅长成岳冲发现,现在各部门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存在各自为政的现象。比如,海洋部门的海洋生态红线涉及海岸线附近相当大面积的陆地区域,林业部门提出划定林地和森林等“四条红线”,环保部门提出划定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等“三条生态红线”,国土资源部门明确提出要把耕地红线、生态红线等落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等。

  “各个部门根据业务范围划定的红线,有可能是同一个地方,每个部门都把其划在其中。”欧阳志云告诉记者,他们曾将保护地中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家湿地公园、国家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做了一个数据库。“一共8217个,其中自然保护区2669个、森林公园2747个、湿地公园429个、风景名胜区962个、水利风景区639个……空间重叠很厉害,我看到一个地方挂了13个牌子,他说还有牌子没挂在上面,因为没有地方挂了。”

  在近日由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世界自然基金会等机构主办的一场研讨会上,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环境保护处副处长崔洪国在介绍山东省建立渤海海洋生态红线制度的情况时也感慨:“由于缺乏部门之间的协调机制,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足足进行近4个月,红线划定工作才最终完成。”

  事实上,各部门管理上的有效衔接是生态保护红线“落地”的关键因素之一。

  比如,国家虽然已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区域的保护出台了相关规定,但在划分上述区域时,并没有考虑到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分布及国道、省道公路建设情况。“随着我国交通工程的发展,在对现有国道、省道等公路进行升级改造时,常常出现部分路段位于上述敏感区域内,甚至位于核心区的情况。”欧阳志云说。

  针对此类情况,欧阳志云认为,在进行生态红线划定时,环保等部门就应与国土、水利等部门协调,全面了解划定范围内矿产资源分布及总体规划、水利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等情况;同时,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以后,将其纳入国土空间开发、城乡规划以及海洋空间规划等规划体系中。

责编:杜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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