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19 09: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今日(19日),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新浪微博社区委员会专家成员“平安洛阳”发布微博,就“洛阳发生枪击事件”作出情况通报,并附多张现场图片。
附情况通报全文
2015年7月18日我局金谷派出所民警在处警进程中遭到暴力围攻,嫌疑人无视民警鸣枪警告并抢夺枪支,民警依法开枪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
经初步调查:7月1 8日17时40分许,我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在310国道与小浪底专用战交叉口一建筑工地门口,有人拦截施工车辆。金谷派出所民警接指令后迅速赶到现场,发现10余人在施工现场阻拦施工车辆出入。民警遂上前了解情况,劝说要理性表达诉求。在劝说过程中,周某某(男, 29岁)等人情绪激动,谩骂、围攻并持砖块、羊角锤等追打处警人员。期间,民警多次口头警告无故后,又两次鸣枪警告,但周某某等人不听劝阻,继续暴力袭警,强行抢夺枪支并猛踹民警。民警依法开枪,致周某某、孙某某(男,21岁)二人中枪。后民警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周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孙某某腿部受伤,正在医院接受治疗,目前伤情稳定。
案件发生后,检察机关和我局有关部门迅速介入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我们对周某某等人暴力妨害公务行为最终导致人员伤亡表示遗憾,同时提醒公众遇到问题要保持冷静和克制,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洛阳市公安局
2015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