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拟立法严管辐射污染 向不符条件单位发证

2015-07-28 09:28 来源:大河网

核心提示:日常生活中经常遇到的辐射有哪些?它们会造成哪些危害?如何防治?27日召开的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十五次会议,首次审议了《河南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使得辐射污染这个陌生的词汇走进百姓视野。河南为何要对这个“冷门”领域立法?法律针对的是哪些辐射?昨日,大河报记者对此进行采访。


立法对象:放射性污染与电磁辐射污染

据了解,《条例(草案)》所称辐射污染,包括放射性污染和电磁辐射污染。

放射性污染,是指人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物料、人体、场所、环境介质表面或者内部出现超过国家标准的放射性物质或者射线。河南省环保厅厅长张庆义指出,放射性污染包括核设施、铀(钍)矿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核技术利用以及放射性废物等所产生的污染,我省放射性污染主要在核技术利用及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利用方面。

电磁辐射污染,是指电磁辐射设施和设备在环境中产生的电子能量或者强度超过国家标准的现象。


那么,我们日常能接触到的辐射种类有哪些?

河南省环保厅辐射环境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大河报记者:日常接触到的辐射种类非常多,按类别又分为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电离辐射主要由X射线等射线 产生,例如医疗卫生行业的CT、X光机,工业企业中的X射线无损探伤等;电磁辐射主要由电磁场产生,例如通信行业的移动通信基站,电力行业的变电站和输电线路等。

昨天,张庆义在作《条例(草案)》说明时介绍:目前,我省有4100多家辐射工作单位,在用放射源7446枚,在用射线装置8284台,居全国 第四位。有移动通信基站104350座,广播电视、雷达、导航及工、科、医电磁设备519台,高压输变电线路2805条,变电站1201座。

河南省环保厅辐射环境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大河报记者,在辐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辐射工作单位管理不规范的现象。在执法过程中,具体处罚的标准还不很明确,可操作性不强,给辐射环境管理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大河报记者获悉,目前已有江苏、黑龙江、吉林、浙江、山东、陕西等多个省制定了辐射污染防治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或者规章。


规定:广播电视发射台与居民住房应保持距离

张庆义介绍,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目前没有专门的上位法,但在具体实践中社会公众对电磁辐射的关注度和敏感度很高,群体性信访事件时有发生,《条例 (草案)》对电磁辐射设施设备的申报登记、使用、选址、电磁辐射防护区的划定、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规划以及电磁辐射屏蔽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条例(草案)》规定:使用电磁辐射设施设备的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漏能控制措施和屏蔽措施,并定期评估电磁辐射设施、设备的防护性能。

广播电视发射台(站)、雷达等大型电磁辐射设施的选址,与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居民住房以及通信、导航、军事等敏感建筑和设施的保护距离,应当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标准。

另外,电磁辐射防护区内,不得新建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居民住房建筑。

《条例(草案)》规定: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许可证,办理登记手续,并在许可证规定的种类和范围内从事活动。应当对本单位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年度评估;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进行整改。

人员资质达不到要求的单位不得开展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直接从事放射工作的作业人员以及管理人员,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享受保健津贴、休假、休养等待遇,用人单位应当予以安排和保障。


亮点:违规颁发许可证,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引咎辞职

在征求意见中,有的单位提出,《条例(草案)》对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追责不够严厉,提交审议时加重了处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如果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颁发许可证或者办理批准文件的;缓报、瞒报、谎报或者漏报辐射事故的;未按照规定编制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或者不依法履行辐射事故应急职责的;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有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有行为之一,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拥有或者使用电磁辐射设施、设备的单位未进行申报登记,或者未采取有效的漏能控制措施和屏蔽措施,由县级以上环境行政主管部门,限量限期整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未对工作场所以及周围辐射环境进行定期监测的,或者发现异常情况未及时报告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环境造成辐射污染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科普小知识

如何预防辐射?

省环保厅辐射环境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对于普通人来说,预防辐射的手段是进行必要的辐射防护、减少受辐射的时间、远离辐射源等,例如做放射性医 学检查时,要用防护服保护非检查部位……同时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接触到的移动通信基站、输变电设施等如果履行了环保手续、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建设,就不会对环境造成辐射污染,不必过于担心。(记者张渝实习生吴月月)

责编:赵尹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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