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28 17:33 来源:国家应急广播网综合
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促使用、维保单位立即开展针对性安全检查
督促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在8月10日前对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逐台进行一次针对性检查并上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重点检查设备的检修盖板、楼层板、防护挡板以及梳齿板等,发现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做好安全防护和疏散引导;维护保养作业后应对有关盖板的复位情况进行仔细确认,保障设备处于安全状态。同时,电梯使用、维保单位要切实落实《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加强设备日常巡视和隐患排查工作,并按照《质检总局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方案》的要求,抓紧完成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
二、督促制造单位对检修盖板和楼层板的设计制造进行分析
电梯制造单位要密切跟踪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的运行情况,对检修盖板和楼层板进行全面分析,如发现存在隐患的,要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制定技术整改方案,并协助使用、维保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消除事故隐患;如因设计制造等生产原因存在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主动采取召回措施。
三、加强监督检查和安全宣传
各地质监部门结合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和定期检验等工作,以车站、商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发现的问题要责令使用、维护保养单位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封停,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同时,各地质监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普及电梯安全常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促进群众安全乘梯、文明乘梯,避免和减少电梯事故或意外的发生,营造良好的社会安全氛围。
通知要求各省级质监部门于8月12日前将有关检查情况上报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