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01 09:03 来源:人民公安报
日前,各地陆续迎来开学季。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出安全提示,提醒校方、家长、校车驾驶人和广大中小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交通安全。
公安部交管局提醒校车驾驶人,新学期校车启用前应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驾驶校车严禁超员超速,遇危险路段应谨慎驾驶。校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租用具备校车使用许可的车辆,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严格督促随车照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同时,要定期对校车驾驶人、教师、学生及其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学生家长应依法严格履行安全监护责任,不租用黑校车接送学生、不租用有安全隐患的车辆,并配合学校或者校车运输企业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把交通安全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增强孩子的交通安全防范能力。学生们上下学路上应注意观察路况,等候校车时要站在规定区域内等候,乘车时要遵守随车看管人员的劝导指挥,下车时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记者蒋菱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