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整治 停产整顿企业110家

2015-09-22 14:52 来源:安全监管总局网站

天津市深刻吸取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以危险化学品企业为重点,进行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和整治,坚决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一是全市上下迅速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市四套领导班子带领16个检查组,深入各区(县),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查隐患、找问题、促整改。截至目前,各区(县)共出动检查组4207个次,检查企业42735家,排查一般隐患28875项、重大隐患225项,整改完成18760项,停产整顿企业191家,关闭81家。全市各部门深入开展10个重点行业领域及港口、码头、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部位的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组3850个次,检查企业8541家,排查一般隐患7100项、重大隐患27项,整改隐患4852项,停产整顿企业110家。

二是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全面解决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市政府印发了《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实施方案》,自9月起至年底,在全市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企业安全整治。对5种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一律依法依规取缔、关闭、停产和搬迁;对12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依法依规停产整顿并挂牌督办;对15种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改的责令停产并处罚。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制定出台《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规定》,严格实施准入制度、建立安全距离联审制度、被监管企业信息公示制度、行政检查标准化制度、轻微违法行为记分制度、监管企业“黑名单”制度、全市安全生产监督“一张网”制度等。明确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要求市和区(县)政府承担属地管理责任,向社会公布危险化学品企业监管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出台安全天津建设纲要,将安全天津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全面推进工业生产安全、交通运输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消防建设安全、公共场所安全、学校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安全网。加强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加大各区(县)、市级政府部门和市级党群部门的安全生产绩效考评指标分值权重,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研究建立安全生产防控网络,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隐患数据的采集、分析、预测、预警及实时在线监测,到今年底初步实现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点的24小时在线监控。    

责编:张泽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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