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03 10:53 来源:国家应急广播网
应急网北京10月3日消息(记者周益帆)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今天(3日)是国庆小长假第三天,全国多条高速公路仍然在上演着“堵车大戏”。本来交通越拥堵,司机越应该遵守交通规则,但是不少急性子的司机为了抢时间走“捷径”,将车开上了路肩或者是应急车道,造成了应急车道的堵塞。不少地方发生事故之后,救援车辆被堵在路上不能尽快抵达事故现场,最终酿成悲剧。
10月1号,浙江甬台温高速温州方向发生一起车祸:一辆厢式小货车与前车发生了追尾,司机受伤被卡在了驾驶室,因高速公路的硬路肩(应急车道)被其他的车辆占用,当消防人员赶到现场,对事故车辆进行破拆和牵引之后,驾驶员已经错过最佳救援期,没有了生命体征。
浙江甬台温高速燕居岭隧道南口一两公里处,发生追尾事故,救援车辆到达现场后,疏导其他司机的过程中,一辆白色厢式小货车撞上救援车辆,小货车严重变形。浙江省高速公路台州支队三大队民警高亮,当时正在执勤,他说,从隧道北口赶过去时,路面已经有拥堵情况,而当时小货车的司机还有意识,还恳求民警赶快救他,民警叫他不要睡觉,告诉他“救护车和消防车马上赶到”。
因为小货车严重变形,受伤司机被卡在驾驶室内,需要消防部门对车辆进行破拆,台州临海市公安局消防大队在10点10分接警后立刻出发,还没有上高速,路面已经拥堵,进入高速之后,情况更不乐观:为了避免后续车辆再次发生事故,高速交警临时封路,但是位于隧道北边道路的一些车辆就开上了硬路肩——供故障车临时停靠或紧急情况时方便急救车辆通行的车道。
高亮回忆说,这条路是两车道,隧道北边不是应急车道,属于硬路肩,三车道以上的叫应急车道。隧道前面是斜下坡,如果其他车辆开过来,可能会发生二次事故,所以高速民警要在隧道口前面把车辆先拦住,现场进行施救。抢救过程当中,消防车堵在后面了。
参与救援的台州临海市公安局消防大队指导员张海啸说:“车堵在那里根本就看不到头,我们是进高速路口这条路都堵了将近两三分钟。看到这个情况,一个是跟交警那边先放行,另外让黄岩那边先过去,因为我们两个中队都是在高速路的,我们这边不行。 ”
平时十分钟的车程,消防队员花了差不多四五十分钟才到。在对变形的车辆进行破拆和牵引之后,之前还可以交流的小货车驾驶员,已经没有生命体征。救援人员说,如果硬路肩能够留出来,也许这位驾驶员不至于离世。
国庆小长假期间,多条高速公路面临交通压力,但是搜索关键词,发现各地都存在车辆占用应急车道的情况。昨天下午,合肥至安庆的合安高速庐江出口南,一辆小汽车发生自燃,拖车在赶来救援的路上被堵。北京的钟先生昨天在荣乌高速也发现了同样的情况,他回忆,大概过了大港服务区,离彰化还有40公里的地方,车速突然慢下来,所有车都堵上了,旁边的应急车道也都挤满了车,“这时候有个120的急救车也是往我们同一方向,我们估计前面可能出现了事故,但是120车其实也过不去,我们在旁边不断地在鸣笛。 ”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在高速公路路肩上行驶的或未按规定在路肩上停车的,将被处以罚款200元;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或停车的行为,还将被处以记6分的处罚。但不少人为了尽快通行,置之不顾。浙江省高速公路台州支队三大队民警高亮说,执勤过程中,经常遇到占用应急车道或者路肩的,民警对占用的司机进行处罚,旁边很多驾驶员都会伸出大拇指,赞这个处罚“罚得好”。
实际上,“路权”这个概念,在我国还没有形成普遍共识,而在许多发达国家,救护、消防等特殊车辆在执行任务时,道路上的其他车辆必须无条件让行,甚至有媒体评价,即使是在欧洲开车最不规矩、超速最严重地区之一的比利时,也没有车辆占用高速公路急救车道行驶或不给特种车辆让行的情况。浙江甬台温高速的这起悲剧,再次唤起社会对于应急救援道路使用的关注,交警部门呼吁,为了道路整体安全,请各位驾驶员切勿无故占用,一旦前方有事故,造成的后果十分严重。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对“应急车道”的行驶和停车都有着明确的规定:除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外,其他机动车不得进入“应急车道”内行驶或者停车。如果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故障,不能及时移至主路外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的,准许在“应急车道”内临时停放,但停车时须遵守相关停放规定。
在车辆日趋饱和的当下,“侵占应急车道”已经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了,究其原因,无非是一些车主对公共交通规则缺乏敬畏,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心存侥幸,如何保证我们的应急车道畅通无阻,这就有赖于严格执法,法律不严格执行,就是“纸老虎”。
我们都应该明白,侵占应急车道,不只是罚钱、扣分那么简单,它关乎安全、关乎人命,任何一点疏忽懈怠都可能会酿成大祸。仅仅为了一己方便就肆意侵占应急车道,是对社会公共安全的不负责任。这是所有驾驶者应有的常识,当然也是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