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30 11:21 来源:中国寻人网
乌鲁木齐市警方破获公安部督办打拐案
女孩被拐6年重回父亲怀抱
“女儿个子高了,模样没啥变化。”9月17日,在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区分局打拐解救儿童认亲仪式现场,赵虎看到6年未见的女儿菲菲,张开双臂将女儿紧紧搂在怀里,放声大哭起来。
当天,自治区公安厅、乌市公安局、沙区公安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破获的这起公安部督办案件。
据沙区刑警大队副大队长高峰介绍,今年4月,两个家庭的父母报案称自己的孩子被拐骗,经多方努力,民警找回两名被拐儿童,但犯罪嫌疑人未被抓获。鉴于案情重大,为尽快抓获嫌犯,沙区公安分局成立专案组,公安部也将此案列为督办案件。
经调查走访,民警确定嫌犯曾用名“方某”是虚假身份,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民警找到曾与嫌犯交往过的王某,王某说出嫌犯的真名米某。
5月6日,民警在安宁渠将米某抓获,当时米某身边还有一个13岁的女孩,米某说是自己的女儿。
既然是亲生女儿,肯定有出生证、户口簿等证件证明,但米某什么都拿不出来,说孩子是跟女友同居期间在私人诊所生的,后来女友不知去向。
警方抽取两人血液进行DNA比对,证实并无血缘关系,米某此时承认女孩是自己6年前从他人手中买来的。
菲菲获得解救后,被安排在新疆女子工读学校。“为尽快帮孩子找到家人,我们想从小女孩身上获得线索,但这个孩子性格有些内向,一个月后才向我们吐露真相。”
菲菲说,自己是云南昆明人,记得母亲的姓名,被拐时年龄尚小记不清楚是哪年了。通过询问菲菲,警方将案件定性为拐骗儿童案件。“通过女孩提供的母亲姓名,我们通过公安网查询当地同名的人,然后让女孩辨认,在20余张照片中,小女孩一下子认出了母亲。”
沙区警方与云南省公安厅联系,经当地警方协助采集孩子父母的血样,通过DNA比对,确定菲菲是走失的孩子,遂通知她的父亲来乌市。
记者从警方了解到,嫌犯米某今年32岁,甘肃人,在外期间主要靠行骗为生。1993年,米某因盗窃罪被判刑1年10个月;2000年又因盗窃罪被判刑1年;2010年因诈骗罪被判刑1年。
据民警介绍,米某平时使用的是弟弟的身份证,冒充医生骗取未成年儿童的信任,然后进行拐骗,此前曾拐骗两名儿童。
经警方核实,米某涉嫌3起拐骗儿童案件和一起拐卖儿童案件,被拐卖、拐骗的孩子均已找回。
目前,米某因涉嫌拐卖儿童、拐骗儿童罪被批准逮捕,案件已进入起诉阶段。
(女孩及其父亲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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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女儿走失与妻离婚
“太意外了,都6年了,没想到女儿重新回到我身边。”9月17日,见到失散的女儿,从四川赶来的赵虎激动地说。
赵虎说,他今年41岁,老家是四川的,妻子家在昆明。2008年秋,夫妻两人都在昆明工作,赵虎因父母生病回四川,正在读小学二年级的菲菲走失了,他得知消息立即赶回昆明找孩子,并报了警。
“我们发动亲朋找了大半年,没任何线索。我边打工边找孩子,每到一地都会四处寻找。”赵虎说,作为父亲,孩子走失他总感觉挺内疚的,“菲菲上学前一直跟着奶奶,她走失一年后奶奶也去世了。”赵虎哽咽着说,母亲去世时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见到孙女。
赵虎说,接到新疆民警打来的电话告知孩子找到了,他既意外又激动。
“孩子将来想做什么,愿意做什么,我们会尽量满足。”赵虎说,孩子现在最需要的是一个温暖的家。
说到家庭,赵虎很无奈,“当初孩子走失,我觉得妻子没看好,总是埋怨她。”他说,菲菲是他们惟一的孩子,走失后对两人的感情影响很大,导致离婚。“来之前我跟她(前妻)商量,将来孩子由我抚养。”赵虎说,他们两人分开后都没有重组家庭,为了菲菲会考虑复合。“我们俩逢年过节也会联系,彼此说得最多的也是关于孩子的消息。”
嫌犯:孩子好骗好满足
沙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张凯说,通过与米某的接触,感觉其人格有缺陷。米某曾在乌市仓房沟、天津路等地居住,与同龄人或年龄大的人基本不接触,交往的都是上小学五六年级的未成年人,“米某有自卑心理,觉得跟成年人在一起得不到安慰,而小孩子好骗、好满足。”
乌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五大队教导员赖伯坤说,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容易成为被拐骗的对象。“拐骗案件,预防非常重要,离不开学校、社会和家长的教育,很多拐骗案件的发生是因为父母不重视孩子的教育。”
赖伯坤说,孩子被拐,家人应第一时间带孩子的照片到辖区派出所报失踪,还应采集双亲的血液,一方面是存资料,另一方面是便于到DNA库进行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