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5 13:38 来源:国家应急广播网
应急网福州11月25日消息(记者葛朝兴 通讯员曾咏发)福建省环保厅日前组织督查组对全省环境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对部分工业园区和企业进行了抽查。发现30家企业存在环保设施不配套、应急池及配套设施不完善、违法排污、危险废物未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等问题,予以全省通报。
被通报的30家企业分别是:福建滨海化工有限公司(仙游县)、仙游经济开发区、福建中锦新材料有限公司(荔城区)、中科华宇(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城厢区)、江阴工业开发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福清市)、福建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江阴建滔化工码头有限公司、福州青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上海森福实业有限公司连江分公司、福建正利发树脂有限公司(福鼎市)、中石油福建销售仓储分公司大华油库(福安市)、福建省(屏南)榕屏化工有限公司、福建亿源码头石油化工仓储有限公司(龙海市)、万祥船舶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东山县)、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铜陵油库(东山县)、福建裕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东山县)、晋江市长城石化有限公司、厦门博坦仓储有限公司(海沧区)、瓮福紫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杭县)、瓮福蓝天氟化工有限公司(上杭县)、漳平凯达氟制品有限公司、大田县广福矿业有限公司、福建科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永安区)、永安双华化工有限公司、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明溪县)、顺昌富宝实业有限公司、顺昌县威仕达电源科技有限公司、邵武市永飞化工有限公司、福建邵化化工有限公司(邵武市)。
据了解,此次督查共抽查了9个设区市的25个县(市、区)的有关工业园区和环境风险企业,包括石油化工、化学原料制造、化学制药、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剧毒物品仓储和尾矿库等,对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防护距离落实、开展环境安全自查自纠、环境应急预案管理、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
督查发现,部分企业环境安全意识淡薄,违法违规现象依然存在。有的企业环保手续不全,如中科华宇(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晋江市长城石化有限公司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福建亿源码头石油化工仓储有限公司环评审批储存汽油、柴油、溶剂油、甲苯、二甲苯、乙醇,实际存储燃料油。有的企业环保设施不配套,如福建滨海化工有限公司、福建中锦新材料有限公司未安装脱硝设施,万祥船舶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没有配套污水处理设施。有的企业违法排污现象依然存在,如福建科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瓮福紫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漳平凯达氟制品有限公司、屏南榕屏化工有限公司、顺昌富宝实业有限公司以及福建邵化化工有限公司偷、漏排和“跑冒滴漏”现象依然存在。有的企业搬迁工作未落实,如江阴工业开发区规划环评要求对297户住宅及公用设施进行搬迁,尚有117户未签订拆迁协议,厦门博坦仓储有限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还有3户居民未搬迁,漳平凯达氟制品有限公司、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仍有居民未搬迁、福建邵化化工有限公司硝酸铵仓库1000米安全距离内仍有居民楼和工厂。
部分风险企业环境应急池及配套设施不完善。如:漳州东山裕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泉州晋江市长城石化有限公司、三明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莆田滨海化工有限公司、莆田中科华宇(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无事故应急池或应急池容量不足;永安科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漳平凯达氟制品有限公司、莆田中锦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应急配套设施不完善。
企业环境应急管理制度亟待加强。大部分企业未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和《尾矿库环境风险评估技术导则(试行)》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评估,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部分企业未开展环境应急培训、演练,未储备环境应急物资。
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有的企业危险废物未规范化管理,包括未设置警示标识标签、未建立管理台账、未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有的企业污水处理污泥、废矿物油等未列入危险废物管理,转移联单不规范;有的企业未配套建设废有机溶剂危险废物暂存库、无记录台账、危险废物容器上无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