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1 17:30 来源:食药监总局网站
2015年12月9日,总局党组成员、食品安全总监郭文奇主持召开第三季度案情分析会。会议通报了2015年第三季度及今年以来的案件查处情况,分析了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和稽查执法的意见和建议。总局稽查局和北京、重庆、云南3省(市)局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案件办理情况。总局相关司局及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全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积极从执法检验、飞行检查、抽检监测、舆情监测等工作中深挖案件线索,高度重视投诉举报问题的核查,强化稽查部门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的沟通和合作,加强稽查执法队伍建设、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组织查办了一大批重特大案件,有力打击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注重案件信息公开,及时公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维护群众知情权,净化了市场环境。2015年第三季度,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00021件,其中食品保健食品案件71033件,药品化妆品案件25618件,医疗器械案件3370件。前三季度,累计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246022件,其中食品保健食品案件175753件,药品化妆品案件62943件,医疗器械案件7326件。
会议指出,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诚信水平等诸多因素影响,食品药品违法案件多发频发的状况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且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造假手段的更新升级,呈现出违法主体多样、违法性质恶劣、违法环节前移、违法手段隐蔽等新的特点。尽管各级监管部门付出了艰苦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监督管理和稽查执法队伍、能力、装备等方面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制假售假“黑窝点”仍屡打不绝,一些持证生产企业仍然利欲熏心,铤而走险,必须采取更加坚决有力的措施及时予以打击惩处。
会议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了部署,要求以“底线思维,红线意识;问题导向,清单管理;整体设计,靶向治理”为指引,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维护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一是以问题为导向,靶向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今年以来案件查处发现的问题,确定下一步打击重点,精准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强化稽查执法与日常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稽查部门和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和配合,及时互相通报工作中发现的涉及对方职责的问题,形成监管合力;要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机关密切配合,做好案情联合分析、提前介入、检验鉴定、移送等各项工作。三是加强案件信息公开。按照谁处罚、谁公开原则,落实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主体责任,按规定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四是坚持和完善案情分析会制度。本次会议是建立案情分析会制度后的第一次会议,今后要继续坚持并完善,让制度发挥最佳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