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实施第一年 贵阳罚款1623万元

2016-01-11 09:30 来源:国家应急广播网

应急网贵阳1月11日消息(记者周强 王珩)2015年是新《环保法》实施的第一年。贵阳市严格执行这部被誉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司法、环保部门联手执法,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39起,罚金1623万元。

记者从贵阳市生态文明委获悉,全年全市共检查企业8854家(次),约谈3家、责令关停9家、停产整改33家、限期治理390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39件,处罚金额1623万元,查封扣押17件,移送刑事案件1件。

贵阳昭华颖新混凝土有限公司白金大道1号搅拌站无排污许可证,直接将污水排入金钟河上游,环保部门多次查处,累计罚金29万元,下达责令停止排污后仍拒不改正。2015年11月,环境执法部门按新《环保法》再次给予搅拌场行政处罚,对其电力车间实施查封,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观山湖区环保局还提请清镇市环保法庭下达了“诉前禁令”,强令其停止违法排污行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人员的嚣张气焰。

贵州轮胎厂、华润雪花啤酒(贵州)分公司、新黔闽玻璃、贵阳开磷、华羲玻璃等67户重点工业排污企业,也是环保、司法部门重点盯梢对象。环保部门对此实施高频次、高密度、高强度检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此外,为了确保群众饮水安全,贵阳市集中搬迁了红枫湖、阿哈水库重点水源保护区内的1532户居民。地毯式清查金钟河、洋水河、南明河流域违法排污企业,依法查处22家违法排污单位,罚款259万元。

除了惩治污染企业,贵阳市还严厉问责环境保护不力的各级干部,开阳县政府主要领导就因洋水河污染问题被约谈。

2015年,贵阳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提升、优良天数提升、污染浓度下降,4至11月连续8个月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100%,全年达90%以上,同比提高4个百分点。全市52个县乡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地表水国控断面和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责编:王丽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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