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01 15:03 来源:国家应急广播网
应急网石家庄2月1日消息(记者王志达)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日前,河北省安监局对2015年7月12日发生在河北省宁晋县因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造成的重大爆炸案通报了处理结果。包括涉案犯罪嫌疑人和相关责任人在内的75人被不同程度处理。当时,这起爆炸事故共造成22人死亡、23人受伤。
在事故原因上,河北省安监局认为这是一起非法生产作业工作中,因摩擦撞击导致的爆炸。事故性质上认定为因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引发的重大爆炸责任事故。在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的处理中,非法组织者以及非法参与者一共有18名犯罪嫌疑人,他们都已经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公安机关逮捕涉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爆炸物犯罪嫌疑人一共是7人,在这其中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3人,追捕4人。宁晋县东汪镇,也就是爆炸发生的地点,东汪镇人大主席张书林等5人涉嫌玩忽职守罪,检查机关已经立案侦查。包括对宁晋县委书记、宁晋县县长,宁晋县公安局副局长,宁晋县东汪镇东汪一村村委会主任等在内的相关责任人一共是48人,建议给予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8人被建议给予行政处罚。
河北安全局的调查报告显示,事发当天,宋世才、孙乡保、周运峰3人组织15名大村乡北孟村有烟花爆竹制作手艺的人员,在一个沙龙制衣公司内生产烟花爆竹。生产过程当中包括混药、装上响烟火药和下响烟火药等工序。当天上午9时7分,在这个生产作业过程中,因摩擦撞击导致发生爆炸,爆炸造成中心现场厂房完全坍塌,现场3辆用于非法生产这个车辆被炸毁或者烧毁,周边的25家企业、25户门店、59家住户不同程度的受损,直接的经济损失达到了8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