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02 15:35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海口3月2日电(记者伍鲲鹏)海南省近日出台《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提出到2018年底海南环境空气质量要持续保持优良,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8%,并将在今年6月前建立起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社会组织和公众举报环境污染现象均可获得奖励。
据介绍,海南省针对目前海南大气污染特点,制定了粉尘、扬尘、主要大气污染物重点区域和行业的综合整治措施,其中重点任务包括机动车污染治理、城市扬尘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餐饮业污染治理、船舶港口污染治理、面源污染治理、煤炭油品管控和工业大气综合整治等多个方面。
同时,为了保证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海南省每年还将对大气污染防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公开通报结果,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或大气污染防治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市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而承担相关大气污染防治任务的省直部门,如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同样也将成为问责对象。
另据了解,海南省还明确将在今年6月前建立起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落实奖励资金,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排污企业偷排偷放、城市不文明施工、车辆“冒黑烟”、渣土运输车辆遗撒、秸秆露天焚烧、非法熏烤槟榔等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