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2 13:36 来源:国家应急广播网
应急网西安4月12日消息(记者 刘涛)记者从西安市政府获悉,今年年底前,西安市将对“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无物业单位(主管单位)管理、无维保单位维保”的老旧住宅电梯进行改造更新,保障电梯安全运行。
改造采取产权人分担和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并建立电梯运行维护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筹措长效机制,适用范围为全市2005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交付使用日期以小区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该日期前西安未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172部 “三无”老旧住宅电梯,经质监(市场监管)部门认定有重大安全隐患需要进行改造或更新的。此次电梯更新改造的费用由电梯产权人承担20%,市财政补贴承担40%,从城建计划中列支,区县财政补贴承担40%,政府财政补贴为一次性对电梯更新改造补贴资金。电梯后期的日常运行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实际管理人依法依约筹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