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04 14:33 来源:中新网
中新网南京5月4日电 (记者 孙权)无锡市惠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4日发布了石塘湾通安助剂厂“4·30”火灾爆炸事故通报。通报中称,从初步调查的情况看,这起事故背后存在着企业 违法出租,承租人(江苏亿迩佳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为南通市的一家危化品经营企业)非法进行设备改造并扩大生产装置、擅自改变生产工艺和主要原料的浓度 (双氧水的浓度提高近一倍)等非法违法事实。
今年4月30日上午10时许,位于无锡市 惠山区洛社镇的无锡通安助剂厂在生产过程中,真空系统突然燃爆引发大火,车间、仓库内的原料、成品因大火燃烧引发爆炸。接到报警后,无锡市和惠山区消防、 公安、安监、环保、卫生、气象等部门和当地政府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救援。11时30分,火灾现场的明火被扑灭。
上述事故将通安助剂厂厂房及附属建筑夷为平地,两层办公楼基本损毁,生产设备、原料、成品全部烧毁、报废;爆炸的冲击波导致周边民房、厂房门窗不同程度的损坏;附近部分农作物、蔬菜大棚遭损毁;
与通安助剂厂西侧相邻的两跨厂房严重毁坏,其他厂房、办公楼及部分设施损坏严重。
上述通报中提到,事故虽对当地环境未造成较大污染,现场也无人员伤亡,但由于事发地邻近城际铁路、惠澄大道等交通要道,又值“五一”假期,事故过程中熊熊大火、滚滚浓烟以及威力巨大的爆炸,给民众造成一定的恐慌,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据悉,承租人江苏亿迩佳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于4月24日开始投料试生产以后,在29日已经出现事故征兆的情况下,非但没有立即停产检查并彻底排除险情,而是继续冒险组织试生产,最终导致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