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19 13:48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金华5月19日电 (见习记者 章天启 通讯员 李君莹)19日,记者从浙江永康消防大队获悉,08时36分,永康消防大队接到报警,报警称:永康市花街330国道御翔门业发生火灾。接警后,该大队立即调派永康中队A类泡沫水罐车、重型水罐车、五十铃水罐车、高喷车4车18人,城东中队重型水罐车1车7人,赶赴现场扑救。
08时53分,永康中队首先到达现场,城东中队09时10分到场立即组织扑救工作。09时13分,火势得到控制,09时36分,火势已扑灭。
据初步了解,起火建筑为四层砖混结构的厂房四层着火,单层面积为1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00平方米,火灾过火面积约50平方米,燃烧物质为塑料。
目前,火灾原因及财产损失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