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将“霾”列入气象灾害 遇霾拟临时交通管制

2016-05-26 17:11 来源:央视

今天(26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了《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草案)》,根据条例草案,首次将“霾”列入到气象灾害的范畴内。一旦遇到霾等气象灾害,将可根据应急预案采取临时交通管制、错峰上下班、关闭公园、停工停课等应急处置措施。同时,政府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及时开放办公楼、体育场馆、学校、商场、宾馆、饭店等场所用于应急避险。

据立法背景,将“霾”列入气象灾害的主要考虑:一是在气象学和大气环境学中都有“霾”这一概念,属于天气现象和污染现象交叉的复合现象,气象学称其为雾霾,大气环境学称其为污染天气;二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霾”的问题十分凸显,已成为政府和社会关注的重大问题;三是天津、河北在气象灾害防御地方立法中均已将其列为气象灾害,从京津冀协同防治“霾”的角度,有必要在北京市立法中将其列为气象灾害。

责编:张泽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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