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15 11:04 来源:国家应急广播网
应急网海口6月15日消息(记者 朱永)海南省国土资源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市县国土部门要做好防大汛准备,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应急值守、隐患排查和监测预警;要深入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切实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海南厅要求,要以矿山等行业(领域)为重点,以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防汛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项汛期安全生产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具体环节、岗位和责任人情况;重点检查落实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准备、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防汛检查情况;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地质灾害预防工作的检查,重点检查易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单位采取的相应防范措施情况,建筑工地、职工宿舍、临建设施采取防范应对措施情况,有关地方、矿山企业对采空区、开采边坡、塌陷区、积水区、废土石堆场等巡检、排查情况。
海南厅明确,切实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要针对强降雨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情况,加强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全面排查,检查早监测、早预警、早转移、早避险、保安全的防御机制,深入一线、重心下移、群专结合、群测群防;要进一步加强对旅游景区、外来务工居住区、在建工程工地办公区及工人居住区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做到零盲区、零死角,落实防灾责任人,切实落实隐患点应急预案;要主动加强地质灾害危险区的管理工作,如出现灾情或险情,应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快速应急处置工作。
同时,各市县要对本行政区范围内当前矿山及历史采矿形成的积水区域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并督促相关责任人落实安全警示牌、安全隔离网、防护栏等防护措施,及时整改相关隐患,加强巡查及管控,切实做好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