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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风“尼伯特”登陆台湾

2016-07-08 11:00-12:00 责编:王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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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性观察、理性分析,半点过后欢迎回来,这里依然是为你服务的国家高速应急广播高速加油站我是您的老朋友修奇,继续带你梳理新闻热点,您正在锁定收听的频率是FM99.6中国高速公路交通广播。

11点35分进入这天的第一热议。其实出去之后像别人介绍我的职业,一般我会说主持人,不会说主播,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只需要一部手机,现在在互联网时代人人都可能会变成主播,网络直播可以让每个人都有机会来一场现场秀,但是因为大众隐私频频被曝光而遭到了非议,不少人呼吁,从法律层面上出台监管措施对网络直播予以规范,我们来河南台记者李莹的报道。

记者:河南省南阳市民张先生和朋友聚餐时,同桌一个女孩一直举着自拍竿进行网络直播,还不时高声讲话,跟网友互动,张先生认为自己被迫成为网络直播中的人肉背景,这样他感觉很是尴尬。

张先生:怎么不介意,在公共场所的情况如果直播,没有经过我的同意的情况下,会把我的隐私各方面的东西泄露到网上去。

记者:有数据显示,如今网络直播平台已经达到2亿多,直播形式也变得五花八门。记者登陆多个直播平台软件看到,在公共场所进行直播的不在少数,有的人注意到摄像头对准自己便匆匆离开,有的人被搭讪后面露不悦,璐璐是一名90后小姑娘,网络直播的兴起让璐璐也过了一把直播瘾,吃饭、逛街、游玩都不忘拿出手机直播一段。

璐璐:我看身边朋友都在玩,然后我也觉得挺有意思,平时出去跟朋友一块小直播感觉挺新鲜的。

记者:广受关注的网络安全法草案正在提醒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通过后获将对网络直播予以规范,河南南阳大为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宏宇说。

律师(刘宏宇):我国安全法草案,现正在按照依法争取向上推进,这是我国人对网络安全方面制定的第一部法律,就在目前,我要在网络安全方面,又着力一个重要的原则,那就是发展互联网与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同等重要,同步进行。因此在公共场所进行网络直播必须以种种个人因素为前提。

主持人:感谢这位专家非常慷慨激昂的陈词,其实我想说的是,在公共场合的直播,除了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之外呢,还有一些细的细节,可能不是在我们的思维当中会有定式的,比如说有些人在看演唱会的时候,或者是在看话剧的时候,拿出了手机进行拍摄和直播,我们都知道拍摄是不被允许的,那么直播出去,当然也是不允许的,因为所以的演唱会和话剧等等这样的演出,都是具有版权的。另外就是走在大街上,从交通广播的出发点的来说一下的话就是,拿着一个自拍竿看着镜头上的自己,斜上方35度角那的确是萌萌哒,但是对于交警来说,您这个行为也的确是危危险险的。 

主持人:11点42分,进入今天的第一观察。近年来呢严重的校园暴力,低龄的未成年人杀人、重伤他人的案件也是时有曝光,比如说去年我们节目重点关注的,湖南少年弑师案等等等等,那么在不久之前呢,民法总则草案首次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在这其中就提出,限制民事行为的年龄,由原来的10岁降低到6岁,那么刑事责任年龄是否应该降低,再次成为了各界关注的焦点。什么是刑事责任年龄呢?是说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要达到的年龄,那么按照我国刑法目前的规定,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是16岁,那么相对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是14岁,详细点来说呢,就是已经满14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那么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那么在昨天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少年司法专业委员会和北京师范大学刑科院在北京召开了刑事责任年龄圆桌讨论会。刑法、刑诉法、犯罪学、心理学、社会学和教育学等等各个方面的专家,从多维视角就这个观点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我们来听央广记者孙莹的报道。

记者:观点一、应该附条件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郑子殷律师,长期做的是未成年被害人维权和保护工作,专门写文章主张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他依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一项针对10个省市5864名中小学生的调查显示的数据32.5%的人“偶尔被欺负”,6.1%的人“经常被高年级同学欺负”为依据提出,校园暴力数据与未成年人犯罪数据的巨大差距反映出大量未构成犯罪的暴力事件“依法无法处理”。他提到今年1月发生在广州番禺的11岁女童被奸杀案。

郑子殷:发生在我们广州的番禺区,一个11岁女童被奸杀,奸杀她的人19岁,这个人不同程度地伤害过6个未成年人,首先在他13岁时故意杀害一名4岁男童;14周岁的时候故意伤害重伤一个未成年人,被判6年,判完以后减刑,减刑完了以后10个月从广西流窜到广州,在春节前奸杀了一个11岁的女童。

记者:郑律师认为,从此案可以看出,初次犯案不被追究刑事责任,又没有有效的社会矫正措施跟进,不但未成年人会一步步在恶性犯罪中沦陷,还伤害了无辜的他人。

郑子殷:这个年龄是应该负责的,某些罪名对于严重暴力犯罪的累犯,应剥夺刑事责任豁免权。第三个是对于针对未成年人的伤害,我们是要扩充相应的入罪的罪名。

记者:观点二、应该“理性看待刑事责任年龄” 。民法总则草案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由10岁降低到6岁,理由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教育水平的提高,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的成熟程度和认知能力都有所提高”。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学院刘慧娟老师认为,孩子变聪明了不意味着能承担刑事责任。

刘慧娟:人变聪明了,聪明是因为知识学的提前了,但是并不意味着它的各方面的身心的能力都达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