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11点23分,欢迎回来,这里是正在直播高速加油站我是修奇,进入今天的第一民生。7月19号,台湾桃园机场附近的旅游大巴起火事故导致26人遇难,其中包括一个24人的大陆旅行团,除了调查发现这辆柴油车上竟然有瓶装的汽油,以及司机酒后驾驶之外,台湾媒体最近报道说,这名司机涉嫌一起性侵案,在上个月底二审被判五年有期徒刑,赔偿90万元新台币,相当于人民币18万多元,怀疑他是受到了判决的影响,导致了这起事故。台湾检方目前没有证实这个说法,表示调查还在继续,详细的情况我们来听央广记者(白杰鸽、郭节余)的报道。
记者:本台记者登录台湾法院系统的裁判文书查询网站,搜索这名姓苏的男性司机的名字,可以查询到高等法院花莲分院今年6月24日的一份二审判决,驳回了被告苏先生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以妨害性自主,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性侵犯为案由,判处他五年有期徒刑。台湾媒体报道说,这名性侵案被告,跟7月19日在桃园机场附近撞护栏起火,造成26人遇难的旅游大巴司机同名同姓,是同一个人。
台湾记者:2013年10月,苏姓司机开着游览车(旅游大巴)载大陆团游客到花莲旅游,入住旅馆的时候,把女导游约进房内,趁机性侵。从判决书可以清楚看到,苏姓司机在案发后因此改了名,在2013年性侵案发生之后,到二审判决前一周,苏名城就开始请长假。在6月24号判决5年有期徒刑之后,7月12号是他复职之后第一次出团,却发生了火烧车的意外。
记者:7月19日中午,这起事故就发生在一个大陆旅行团8天7夜行程的最后一段,距离目的地桃园机场不到3公里的地方。旅行团的24名成员,以及司机和导游总共26人全部遇难。根据台湾地区的相关程序,没有经过三审定罪之前,嫌疑人都不用被关押,因此有机会被雇佣为旅游大巴的司机。而“7·19”事故车辆的司机苏先生所属的玫瑰石通运公司总经理(林靖桦)表示,按照规定,他们只会查看驾驶执照,没有权力调查司机有没有案底。
林靖桦:这种事情,公司没有办法去了解,因为这是属于个人资料的问题。
记者:台湾媒体还爆出这辆烧毁的旅游大巴的司机苏先生更多的细节。
台湾记者:苏姓司机的老父亲也曾经听他抱怨,月薪两万五(新台币),还要被公司抽成,因为要养3名子女,常常为了金钱问题跟老婆吵架,这些全看在老父亲的眼里。
苏父:赚不到什么钱,自己都快没得吃了。夫妻俩每天为了钱吵架,一直吵。
台湾记者:9年前,苏姓司机在高雄就曾经因为不满警方盘查,控告对方妨害自由,并且要求赔偿100万元,最后法官判员警必须要赔偿5万元。
记者:性侵案嫌犯苏先生的律师回忆说,他在法庭上也带着酒味。
律师:开庭的时候都有酒味,我说:“你怎么不尊重开庭呢?”他说:“昨天晚上心情不好,就喝了酒。”
记者:而台湾桃园地检署本周公布,“7·19”事故旅游大巴的司机苏先生体内检测到的酒精含量,是“危险驾驶”标准的四倍多。在发生事故的这辆柴油车的残骸中,还发现5个容器里和部分燃烧的残余物检出汽油类物质。
台湾记者:这让人不禁怀疑是不是因为遭到判刑才喝酒,进而引发火烧车。不过一切关联都还有待检警调查。
记者:对于媒体的报道,台湾桃园地检署的襄阅主任检察官王以文没有证实,也没有否认。他表示,因为案件涉及到性侵犯的情节,所以按规定不能对外透露。他也表示会全面了解“7·19”事故当中司机的背景,如果有性侵犯案底,也会在了解的范围内。
主持人:其实非常有趣的是在之前我们一直把这个新闻当做是一起安全事故在报道,我们教大家在大巴车上如何来逃生。虽然现在检方和警方还没有定论,但是可以确定的是,这名苏姓司机是在酒后以危险方式驾驶,所以我想问的是在上车的时候,如果他的酒精已经超过了危险驾驶的四倍,难道我们的乘客以及相关的导游看不到他的醉态吗,甚至闻不到他身上的酒味吗?大家中午难道不是在一起吃的饭吗?所以还有太多的谜团等待检方的调查结果去解开,但问题的真相是,是不是有人蓄意要残害谁,而在台湾相关的有案底的人员,或者有情绪有前科的人员,能否顺利开展这样的工作,载着20多个人的生命鲜活跑在高速公路上,这也是我们后续要讨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