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5-7月排查煤矿隐患2.7万余条

2016-09-02 13: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9月2日电 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安监总局近日通报2016年5月至7月各地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据统计,全国26个产煤省(区、市)共排查存在隐患矿井累计10464处(次),排查隐患27337条,整改25209条,整改率达92.2%。

同时,责令局部停工停产430处,责令全矿停止生产367处,提请关闭12处,罚款799.22万元,下达执法文书6760份。督办重大隐患整改180处,重大隐患整改率54.4%。

通报称,隐患排查数量前十名省份依次为:贵州5296条、山西4782条、河南4589条、安徽1850条、内蒙古1715条、江西1489条、河北1441条、陕西1394条、湖南1031条、云南891条。

隐患整改率前十名省份依次为:内蒙古100%、辽宁100%、江苏100%、青海97.3%、安徽97.2%、山东96.9%、江西96.6%、河南94.7%、山西94.4%、湖北93.3%。

重大隐患督办数量前五名省份依次为:湖南62条、黑龙江27条、陕西14条、辽宁13条、山西12条。重大隐患整改率前五名省份依次为:内蒙古100%、辽宁92.3%、湖南79%、重庆66.7%、黑龙江63%。

就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问题,通报指出,5至7月份180条重大隐患仅整改54.44%,仍有82条重大隐患未整改完毕;个别企业因重大隐患导致事故发生,如贵州省铁钉岩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陕西省鸿森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等。

安监总局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和监察机构要强化对重大灾害防治工作的执法力度,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及时到位。对因重大灾害治理不力、违法违规和拒不执行监管监察指令导致事故的,要依法严格追究责任。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煤矿企业重大灾害防治工作量化考核的工作力度,并定期予以通报。

责编:王丽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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