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网兰州11月28日消息(记者焦健)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日前批准《兰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将燃放烟花爆竹时间由现行的24天压缩为8天。
《条例》规定,在本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农历腊月二十三、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初四、初五、十五每天从上午7时至晚上24四时的时间段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中除夕当天可以延长至正月初一的凌晨2时,其余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尤其规定,重污染天气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条例》强化了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加大了对烟花爆竹违法行动的惩处力度。希望可以既尊重传统民俗,满足市民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愿望,又最大限度地减少环境污染。
责编:王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