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网山西太原12月22日消息(记者岳旭辉)记者从山西省气象局了解到,经山西省政府同意,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山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将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放在首位,突出可操作性,更加具体务实和严谨科学。
预案紧密结合山西实际调整了气象灾害种类,新增了因气象因素引发的其它灾害、跨区域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适用范围;完善了省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要求各单位应当牵头制定本行业相关的气象灾害及其衍生、次生灾害应急预案。
预案新增了气象灾害及其次生灾害应急工作监测预警组职责和气象灾害应急联络员制度,以及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重要道路和重点路段、农村、山区预警发布途径、应急响应信息报告等内容,明确省气象局负责联络员的日常联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通报气象灾害应急服务工作情况,听取各成员单位对气象灾害预报预警服务的需求,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有关专家充实到专家咨询组,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各市、县人民政府参照建立气象灾害应急联络员制度。
预案在后期处置灾害保险中提出,鼓励公民、企事业单位积极参加与气象灾害事故相关的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保险机构对被保险人防灾减损工作加强指导,保险事故发生后,按保险合同约定履行赔偿保险金义务。保险监管机构督促保险机构做好灾区有关保险防灾减损、查勘理赔等工作。
预案还调整了气象灾害分级响应权限和分灾种响应措施、山西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体系框图等,更有利于全省各地各部门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