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3日)本报报道,1月12日下午5点左右,在济南市天桥区黄岗路与小清河北路交叉口附近,一辆大货车在向右转入加油站时将一辆电动车撞倒,并将电动车上的一男一女轧入车轮下,致两人当场身亡。昨日天桥交警作出通报,大货车违规操作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涉事司机已经被刑事拘留。
记者从监控视频上看到,1月12日下午4点49分,一辆大货车在黄岗路上行驶,在其向右转向一个加油站入口处时,货车的右前方将一辆正在行驶的电动车撞倒,货车的前后车轮分别从电动车上轧过,致电动车上的一男一女当场身亡。
昨天中午12点58分,天桥交警对此事作出通报,经交警调查发现,货车驾驶员郭某某(男,36岁,滕州市人)驾驶鲁AP0922号重型自卸货车沿黄岗路由北向南行驶,行至黄岗路与清河北路路口北侧中石化加油站进出口处右转弯时,货车前部与由北向南行驶的一男性(马某某,45岁,德州市齐河县安头乡人)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碰撞,并碾轧该男子及电动自行车乘坐人王某某(女,44岁,德州市齐河县人),两人暂住济南打零工,造成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当场死亡。
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郭某某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郭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1月12日被依法刑事拘留。(消息来源 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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