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唐山1月17日电(记者 白云水)中新网记者17日从河北省唐山市公安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唐山市自一个月之前开展了一次“地毯式”清查整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的“人民战争”。截至目前共查处治安案件120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36人,其中拘留121人,罚款13人,警告2人。
2016年底,唐山丰润区曾经发生“12.24”、“12.26”两起致多人死伤的烟花爆竹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后,唐山市副市长、唐山市公安局长黄三平就清查整治行动,多次听汇报、作指示、提要求。唐山市公安局先后5次召集专题会议,调度部署,推进落实,实施面对面地督导检查。该局治安支队和各公安分县局做好打大仗的思想准备,细化打硬仗的方法措施,压实打胜仗的目标责任,各级领导靠前指挥,一线作战;广大参战公安民警连续奋战,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攻势和“地毯式”的清查整治,全力清查收缴超标、非法、伪劣烟花爆竹产品,全力查剿非法制贩、存储烟花爆竹黑窝点、黑市场,严查严惩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打击行动战果显著、捷报频传。
据唐山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毕登义介绍,截至目前全市公安机关共清查出租房屋12.33万户,流动人口44.83万人,发放宣传材料13.5万份;侦办刑事案件5起,刑事拘留13人;查处治安案件120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36人,其中拘留121人,罚款13人,警告2人;抓获逃犯1人;查处非法储存窝点30个,收缴爆竹3768.9万头;组合烟花14151件。河北省公安厅对该市打掉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窝点较多、收缴战果较大、宣传效果明显给予了充分肯定。
毕登义表示,此次行动的目的就是向全社会和广大群众通报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清查整治行动情况,重申唐山市政府发布的《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内容,阐明公安机关对烟花爆竹严管、严治、严控、严查以及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立场。
此前的2016年12月27日,唐山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对群众举报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奖励的公告》,明确规定:举报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给予举报人员1万元至10万元奖励;查破有影响重大案件的,视情奖励10万元至100万元;举报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经查证属实的,视情给举报人1万到5万元的奖励;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取缔非法贩卖烟花爆竹窝点的,查破有影响重大案件的,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万元至30万元奖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