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1月25日电(记者李建国)为确保广州春节期间空气质量,广州市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大气治理办公室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在春节期间加强监管工作,严禁出现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现象。
《通知》要求广州各区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日常监管,公安部门要对违反禁限放规定的行为进行严格依法查处。同时要求市环境监测中心与市气象局共同做好春节期间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当监测发现空气污染达到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时,应立即按程序启动环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通知》规定,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及花都区、番禺区、萝岗区、从化区、增城区部分范围属于禁放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燃放及销售烟花爆竹。确需燃放的,须由主办单位向市或县级市公安局申报,经审查后,报市或县级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发出通告,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燃放。
广州市环保局介绍,燃放烟花爆竹严重影响空气质量,一旦遇到不利扩散天气,空气污染将会更加严重。去年空气监测结果显示,大年初一凌晨,广州市多个监测站点的PM2.5浓度瞬间飙升,城乡结合部情况尤为严重,个别小时的浓度值接近爆表,尽管市中心区全面禁放,但当时也明显受到空气污染物区域输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