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1月26日电 (刘小红)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办公室26日发出重污染天气5号令,要求1月25日—2月2日前后,山西各市采取有效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公众健康。
1月25日—2月2日前后,又一轮影响范围广、污染程度高、持续时间长的极端不利气象条件重污染过程影响山西。据了解,1月25日夜间吕梁、晋中、太原、临汾、朔州等市个别监测点出现爆表,个别市SO2浓度又“破千”。
为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创造清新、祥和的新春佳节生活环境,按照《山西省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办公室要求各市高度重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密切关注春节期间空气质量变化,坚决服从全省的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及时响应,强化预警预报,根据预警结果,按照预警预报上限,及时发布相应级别预警,启动应急预案,认真落实应急响应措施。
山西各市要立即排查近期持续超标监测点位周边污染源分布情况,持续关注各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变化,尤其是SO2浓度变化,迅速查明影响SO2超标的主要原因,制定有效控制SO2的应急减排措施。当SO2浓度小时均值超过500微克/立方米时,立即启动针对SO2应急响应措施,防止SO2浓度严重超标,坚决杜绝SO2浓度超过1000微克/立方米。
山西各市要坚决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要将责任层层传导到县(市、区),把减排措施夯实到每一个污染源、每一个工段、每一个设施。进一步加大火电、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等燃煤设施停产、限产力度,坚决杜绝春节期间工业企业偷排偷放,最大限度减少工业企业SO2排放。
山西各市要进一步加强民用散煤煤质管控,加大清洁煤置换力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劣质煤和劣质民用焦等违法行为。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通知》(晋气防办[2017]4号)有关要求,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最大限度减少烟花爆竹污染。
针对本轮重污染天气过程,环保部印发了《关于开展大气环境执法检查的通知》(环办环监函[2017]114号),各市要组织做好环境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及预案落实情况、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集中供热锅炉达标排放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以及“小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情况等。
山西各市要密切关注天气、污染物浓度尤其是SO2浓度和医院门诊就诊人数变化趋势,加密调度频次,及时采取超常规、强有力措施,严格控制SO2浓度,全力以赴应对重污染天气影响,切实保障公众健康。
山西各市要严格执行调度令有关要求,不得擅自降低预警级别,不得擅自推迟启动或不启动预警预案,对有令不行,响应迟缓,有禁不止,措施不力的行为,将严肃处理,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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