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2月4日电(任丽娜)记者4日从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日前致10人死亡的山西中煤集团担水沟煤业有限公司重大冒顶事故,现经初步分析存在严重超能力生产等四方面问题,将从严追究事故责任。
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山西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的《关于山西中煤集团担水沟煤业有限公司“1·17”重大冒顶事故的通报》显示,2017年1月17日10时45分,山西中煤集团担水沟煤业有限公司发生重大冒顶事故,造成10人死亡。中煤集团担水沟煤业有限公司“1·17”重大冒顶事故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经初步分析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支护设计不合理;二是顶板管理措施不落实;三是大集团对整合煤矿管理不到位;四是存在严重超能力生产问题。
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立即开展煤矿安全大检查,深入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力度,集中打击煤矿人员培训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规章制度不落实等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煤矿一般事故。
通报称,事故调查组要严格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彻底查明事故原因,严厉追究事故责任人,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对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冒险蛮干等不法行为的严厉查处,使煤矿企业各级管理人员汲取教训,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以更加严实的作风深入扎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煤矿各类事故的发生。
另据记者了解,山西省政府日前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1号文件下发,在山西省已经是第九个年头。《通知》要求严守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底线,达到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