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急广播网无锡2月23日消息(记者杨守华 无锡台记者倪烈)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自2013年以来,无锡惠山区洛社镇直湖港地块一直被源源不断的垃圾所侵占,不仅恶臭熏天,而且影响水源,附近的水坑有的变成了黄色,有的则是绿色,同样散发着刺鼻气味。经调查,这些堆放在无锡惠山区上千吨的垃圾是从上海运来的。
事件逐渐引发关注后,2015年5月一名叫徐国强的负责人和他的垃圾运输船队终于被截获。徐国强承认,他与上海市杨浦区绿化与市容管理局签订承运合同后才来运输的。因此,无锡检察机关将上海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告上法庭,并索要环境修复赔偿。
2月21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已经受理这起“跨界倾倒垃圾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这也是全国首例因跨区域倾倒垃圾向行政机关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2016年12月2日,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上海垃圾跨界倾倒无锡案。以徐国强为首的四个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六个月至一年九个月不等刑期。
2013年起,无运输处置生活垃圾资质的徐国强以处置“分类垃圾”为名,与上海市杨浦区绿化与市容管理局签订生活垃圾承运和处置合同,以每吨48元至78元明显低于市场水平的价格取得生活垃圾的处置经营权。截至2015年5月被查获,徐国强的船队实际倾倒在无锡惠山区洛社镇直湖港地块的生活垃圾总计1670吨,另有4船生活垃圾未卸载即被海事部门查获。经检测,被偷倒掩埋垃圾的地块地表固体废弃物、渗滤液中均检出铅、镉等。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环保审判法庭庭长王作化指出,跨界倾倒生活垃圾行为通过司法手段,要予以坚决打击,这种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对环境修复责任以及环境功能损失方面的费用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后这种行为能够得到遏制。
目前,已掩埋的垃圾全部被挖出,转运到无锡桃花山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置,垃圾渗滤液由无锡惠联垃圾热电有限公司处置,未来得及偷倒的4船垃圾全部被转运到桃花山填埋。但要清运处置这些涉案固体废弃物及渗滤液的费用高达百万余元。治理污染的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
无锡市检察机关认为,垃圾的来源是上海市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该局没有尽到法定的监督和管理义务,造成垃圾外流运到无锡,导致无锡地区环境污染,遂将该局等7名被告告上了无锡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2月20日无锡市检察院以违法处置生活垃圾、共同侵害环境为由对上海市杨浦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共同承担该部分垃圾的应急处置费用205万元、制定修复方案的15万元以及后期修复监管费用。目前,无锡中院已受理此案。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顾铮铮介绍,加大对公益诉讼案件的审理力度,也是加大对企业的社会责任的追究,在执法过程中对污染行为加大赔偿责任,加大刑事打击力度,以及公益保护的义务。
由于国内目前没有类似的案例,江南大学环境与土木工程学院副教授詹旭坦言,由于国内还没有这种比较大型的跨界污染案先例,在里面很多的有一些环境的采样规范,包括点位采样,以及后续的环境修复范围划定,属于开创性的研究。
回溯这一案件前期的刑事审理过程,由于案件专业性强,所涉及的污染物的检测没有统一标准,对于检测结果的证明力控辩双方各有理解。对于看不见的损失难以评估。其中,关于污染物的检测问题在案件审理中始终争议最大。对此,詹旭进一步解释,第一阶段是快速响应,委托第三方进行污染物鉴定,从鉴定报告上,把它定性为有毒物质。所以有了后续环境污染案件大的定性。不管是个人还是行政单位,一旦涉及环境违法,必须要承担环境违法的代价,必须承担环境污染的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