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供暖气象会商:尚不具备延长供暖条件

2017-03-08 08:05 来源:北京晚报

北京的本个供暖季即将迎来尾声,记者从昨天进行的供暖季气象会商上了解到,由于本市持续低温的可能性较小,因此目前不具备延长供暖的条件。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没有极端天气情况出现的话,预计3月15日24时将按时停止供暖。

按照一直以来的惯例和相关规定,采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看天供暖”最早不早于当年11月1日,停暖最晚不晚于次年3月31日。不过,如果3月15日以后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5℃,或是遭遇强降雪等极端天气,将延长供热。

在昨天由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气象局共同召开的2016至2017供暖季结束日气象会商专题会上,记者了解到,根据目前预测,3月7日至15日平均气温较常年明显偏高,3月16日及以后连续5天平均气温低于5摄氏度的可能性较小,因此不具备延长供热时间的条件。

记者同时了解到,由于供热启动和停止都需要一个过程,即使停止供热,市民家中的暖气也不会马上凉下来,而是会逐渐降温,因此并不会感到明显的不适应。

此前,北京也曾有过延长供热的先例,比如早在2009年11月1日,北京降下20年来最早的一场雪,北京市首次启动提前供热。2010年,由于气象部门预测在3月14、15日北京将遭遇雨夹雪和寒流,市政府决定在3月15日后延长供热一周,3月22日结束供热,这是北京市首次延长供热,该采暖季共增加供暖22天。而2011年至2012年采暖季,因寒流来袭,供暖延长3天至3月18日24时结束。(记者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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