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急广播网深圳3月21日消息(记者李强 通讯员王珂)记者近日从深圳机场获悉,目前广东地区已进入强对流天气多发季节,雷雨天气影响机场航班运行的情况也将增多。机场方面提醒旅客,雷雨季乘机要密切关注天气和航班信息,遇到航班延误等情况要保持冷静,理性维权,切勿因一时“任性”而触犯法律法规。
记者从深圳机场近日召开的度三防工作会上了解到,2017年深圳地区汛期将从4月中下旬持续至9月上旬,“龙舟水”天气主要出现在5月下旬至6月中旬,天气情况总体较为复杂,机场航班运行或将面临较大压力。机场方面预计,从3月下旬开始至6月底,由于天气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和取消情况将随之增多,尤其当出现区域性雷雨天气时,整个珠三角区域航路都会被雷雨云团覆盖,对机场航班运行影响时间长、范围大,易出现大面积航班延误的情况。
根据气象预报,本周江南、华南等地将出现持续性降雨天气,局部地区将有大到暴雨,并伴有雷电冰雹等强对流天气。受短波槽和再次加强的偏南气流影响,深圳21日夜间至22日降雨趋于频密,局部可达大雨量级,并可能伴有雷暴和短时强降雨,届时机场航班正常运行可能受到影响。机场及公安方面为此提醒旅客,在选择航空出行时应提前注意天气变化,及时与选乘的航空公司或机票代理人联系,了解航班动态。
据机场公安方面介绍,对于旅客的“空闹”行为,公安持续加大打击力度,维护机场正常的运行秩序。据统计,在2016年3-6月深圳雷雨季期间,深圳机场警方共处理涉及航班延误闹事案件11宗,处罚15人,其中刑事拘留1人,行政拘留7人,罚款6人,警告1人。
机场方面提醒,在遇到天气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及取消等情况时,要保持冷静,理性、合法地维护自身权益,切勿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法规。
据了解,近两年国家及民航行业对于航班延误的处置和“空闹”行为处罚也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其中,由交通部颁布的《航班正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从航班正常保障、延误处置、旅客投诉管理等各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航空公司、机场、空管等航空运行主体的责任,为维护乘客合法的权益、保障正常航空运输秩序提供了法律依据。
根据《规定》,今后由于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以及旅客等非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出港延误或者取消,承运人应当协助旅客安排餐食和住宿,费用由旅客自理。航班如在经停地延误或取消,以及发生备降,无论何种原因,航空公司均应负责向此类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服务。作为配套机制,旅客可通过中国民用航空局消费者事务中心网站(www.caacca.org.cn)或电话(010-64287798)向民航局申请确认所乘航班的延误或取消原因。
此外,针对近年来旅客“空闹”行为增多的情况,2016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也明确规定:“对民航工作人员实施人身攻击或威胁实施此类攻击的;强行冲击驾驶舱、擅自打开应急舱门的;故意损坏机场、航空器内设施设备的”等十类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将被列入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已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但未受到行政处罚的,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一年;受到行政处罚的,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期限为二年。在2017年1月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最新发布的第五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中,共17名旅客上榜,为该名单发布以来人数最多的一批。据统计,《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办法》(试行)自2016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以来,目前已经发布了五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共有59人因其不文明行为被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