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湖南省安监局通报了2017年一季度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情况。1—3月,湖南省非煤矿山共发生事故9起,死亡10人,同比增加4起,多死亡5人。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指标(30人)的33.3%,高于进度控制指标8.3%。
前三个月,事故主要分布在郴州、岳阳、衡阳、邵阳、湘潭、娄底等6个市州。重点县事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省级重点县事故严重反弹。40个重点县有7个县发生事故,共8起死亡9人。
事故类别则以地下矿山高处坠落、车辆伤害事故、矿山冒顶片帮事故为主。中央省属企业共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44.4%、40%。
通报指出,当前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治违”力度不够、企业安全基础薄弱,及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不健全、不完善等问题。
湖南省安监局要求,全省已进入汛期和非煤矿山事故高发期,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督促企业以“零死亡”为目标。要以深入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为契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强化对重点地区、关键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攻坚克难,抓好关键环节风险管控,加强对事故高发地区和事故矿井的督办与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