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路怒”了 网络举报可以“出气”

2017-05-14 11:24 来源:国家应急广播网综合

眼下,南京天气逐渐热了起来,部分驾驶员也开始变得心浮气躁,容易做出不理智行为。这不,在长乐路新桥路口,两司机因争道开起斗气车,结果一个拿出辣椒水,另一个掏出一把刀,当街上演“全武行”。无独有偶,大厂新华路上也发生了类似的事件。南京交管部门也专门就此发出警示,驾车人一定要自我调控,千万不要把“路怒”变成“马路暴力”。此外,遇到争道抢行,随意变道“加塞”等违法行为,驾车人可通过行车记录仪进行网络举报。

A 开斗气车当街上演“全武行”

5月7日下午4点左右,一辆小车与一辆面包车分别沿长乐路由东向西行驶,行车过程中,双方可能因争道发生了争执,互不相让下开起了斗气车。之后,两车驾驶员下车发生了口角,小车驾驶员掏出随身携带的刀具,面包车驾驶员也不甘示弱,直接拿出辣椒水对其面部进行喷射。接警后,交警三大队迅速安排警力赶到现场,一边疏导交通,一边帮助小车驾驶员清理面部,所幸并无大碍。随后,交警将该事件移交辖区派出所调查处理。交警提醒,因驾车发生斗殴是极其不理智的行为,不仅影响道路通行,还可能会因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被公安机关做出相应的处罚。

无独有偶,5月11日大厂新华路上也发生了类似的事件,一辆白色轿车为了抢时间,从左转弯车道直接“加塞”到直行车道,被“加塞”的银色轿车司机十分不满,过了路口后加速冲到前方,然后一脚刹车,险些让白色轿车追尾。双方司机为此发生了冲突,停车下来后发生口角,直至交警赶到。依据银色轿车上的行车记录仪,交警对白车司机“加塞”行为进行了处罚,同时也对银色轿车司机故意刹车的行为进行了批评。

B 别把“路怒”变成“马路暴力”

“开斗气车其实就是 路怒症 的一种。”交管人士介绍说,开车人讨厌的“路怒”,从表现形式来看,轻的可能是互相说粗话、摁喇叭,鸣笛催促前面的车;重的就是争道抢行,随意变道“加塞”,强行占用应急通道,还有就是不按规定让行。公开披露的信息显示,我国因堵车和路况不佳导致动怒的司机比例有48.1%,因看到别人违法影响到自己而动怒的有39.8%。

“驾车人一定要自我调控,千万不要把路怒变成马路暴力。”交管人士表示,一次不经意间的变道,或者一次打电话起步慢了,就会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心态好的,不会计较;心态不好的,伺机报复。而这种报复,像超越后突然刹车,或是故意别车,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甚至出现人员伤亡,这无疑就是一种“马路暴力”。该人士提醒,如果你感觉自己有报复的冲动,那么一定要自我调控,保持心态平稳。

C 遇到违法行为可通过网络举报

交管人士表示,遇到争道抢行,随意变道“加塞”等违法行为,把自己变成“路怒”并不可取,目前,南京交管部门正在开展网络举报违法行为奖励,而从5月20日开始,南京开始对违法行为全面记分,驾车人通过行车记录仪来举报,具有很大的震慑作用。而像在隧道、高架等道路上实线变道;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时,借道超车等都属于举报范围。

该人士提醒,被举报交通违法应发生在南京市区域范围,举报人提供的视频应当客观公正,并通过合法途径获得,视频大小不应超过100M,1280 720格式视频时间不超过1分钟,视频应为连续拍摄,中间不得有剪辑、修改、加工,视频内容应能清晰反映违法行为时间、地点、违法车辆号牌、外观特征和具体违法行为的全过程。若缺乏上述要素,公安交管部门不予办理。除“南京交警”微博、微信外,各交警大队的微信、微博账号不受理网络举报。

需要强调的是,以下八种行为的举报无效:一是匿名举报;二是举报人提供虚假身份信息;三是举报事实不清或者举报证据不充分;四是伪造举报材料;五是以营利为直接目的职业举报;六是举报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已被查处;七是举报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取证或无法查处;八是举报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发生时间超过72小时的。(消息来源 扬子晚报)

 

科普图说:这些行车恶习,你中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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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