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急广播网天津5月26日消息(记者陈庆滨)记者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近日天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实施《关于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法严厉取缔整治各类“散乱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质量水平,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通知要求,“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违法违规、排污超标的生产加工企业和仓储企业,以及僵尸企业、空壳企业。在全面排查基础上,天津市将按照“五种情况”,限期对“散乱污”企业完成集中整治,即:对各类违法违规的依法关停取缔,对各类污染超标或违法排污的依法停产关闭,对各类僵尸企业依法关停并吊销营业执照,对各类空壳企业依法强制退出市场,对合法合规具有市场潜力的按照规定限期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升级改造。
据天津市环保局介绍,今年6月底前,天津各区将依法对违法违规“散乱污”企业全面关停取缔,12月底前,完成搬迁改造企业的整合搬迁或升级改造工作。为推动此项工作落实,天津将压实属地责任、强化部门联动、严格考核问责,同时制定激励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给予政策倾斜,保障“散乱污”企业整治取缔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