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雨致湖北43.63万人受灾 直接经济损失3.28亿元

2017-07-03 18:00 来源:国家应急广播网综合

中新网武汉7月3日电(记者 梁婷)记者从湖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获悉,截至7月3日8时,暴雨造成湖北省咸宁、黄石、黄冈、十堰四市的咸安、嘉鱼、赤壁、通城、崇阳、通山、大冶、阳新、蕲春、黄梅、武穴、竹山、房县13个县(市、区)受灾,受灾人口43.63万人,直接经济损失3.28亿元。

据通报,该省共34.35千公顷农作物受灾;倒塌房屋354间;中断公路130条次;损坏堤防567处,长度47.29千米;护岸254处;灌溉设施458处。

7月2日8时至3日8时,全省74个县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中,共30个县市区有降雨,8个县市区共发送山洪预警及防洪警示短信797条,涉及防汛责任人468人。

据水情通报,3日8时,长江干流莲花塘水位33.86米,超警戒1.36米,距保证水位0.60米;螺山水位32.91米,超警戒0.91米;汉口水位27.13米,超设防2.13米,距警戒水位0.17米。

受长江干流水位顶托影响,今日8时,汉江中下游干流岳口站以下水位继续上涨,涨幅在0.27米(岳口站)至0.57米(汉川站);省内鄂东诸河水势均有所上涨。全省堤防超设防长度1382.58公里;超警戒长度411.34公里,其中长江241.34公里;超保证长度66公里。

为应对汛情,湖北省防指于7月2日24时将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Ⅲ级提升至Ⅱ级;同时,该省先后召开五次防汛会商会,由湖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防指常务副指挥长黄楚平主持防汛会商会,安排部署防汛工作;由湖北省防办派出的两个工作组已分赴阳新县、通山县指导防汛抗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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