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环保部联合国家发改委、林业局、气象局、海洋局、测绘地理信息局等部门联合举行视频会议,部署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工作。
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为维护国家或区域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而划定的需要实施特殊保护的区域,是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
根据计划,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将分步进行。2017-2018年,按照《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指导各地进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其中京津冀和长江经济带14个省(市)将在2017年年底前率先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
环保部部长李干杰说:“2017年京津冀区域三省市、长江经济带十一省市必须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这是硬任务。京津冀三省市2017年八月底前,长江经济带十一省市九月底前,要将划定方案报送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进行技术审核。”
2019-2020年,我国将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并勘界定标;陆续出台生态保护红线评价、考核和生态补偿等配套措施。此外还将建成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并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常态化执法机制。
环保部要求各地在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时要遵循科学性、整体性、协调性、动态性的原则。一旦划定,要做到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