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格星)“老乡,您好!请问帐篷、棉被、矿泉水等救灾物资是否全部领到,村干部在发放救灾物资中有没有优亲厚友、私自截留的现象?”8月14日,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纪委抗震救灾监督检查组在九寨沟县漳扎镇漳扎村应急过渡安置点,通过走访群众、实地查看等方式,对抗震救灾物资发放开展监督检查。
“8·8”九寨沟地震发生后,大量的救灾物资运往灾区。为保证物资安全送达、及时发放到每一位受灾群众手中,阿坝州各级纪检干部主动作为迅速行动,强化监督检查,畅通信访渠道,严格责任追究,以铁的纪律护航抗震救灾工作。
为严明抗震救灾物资管理使用纪律,8月11日,阿坝州纪委印发《关于加强抗震救灾资金物资项目监督检查的通知》《关于严明纪律确保救灾物资顺利运往灾区的通知》,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认真按照省、州部署要求,切实抓好抗震救灾资金物资项目的监督检查,强化州、县(市)、乡(镇)、村(社区)、组五级公开公示,做到公开透明。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和损害灾区群众利益的问题从严从重处理。
震后第二天,州纪委派出了2个抗震救灾监督检查组,赶赴灾区参加抗震救灾,并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几天时间里,督查组一行先后深入九寨沟县永丰、安乐等救灾物资接收发放点和双河镇、罗依乡、勿角乡、马家乡、永乐镇等受灾乡镇,采取查阅救灾物资收发资料,查看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点,走访相关责任人、经办人了解情况等方式,对救灾物资接收入库、发放和公示等情况开展重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组要求各乡镇及时完善救灾物资接收发放手续,分级公示每日救灾物资发放情况,做到专人负责、专物专用、账目清楚,落实全程监督,实现工作全程痕迹管理,确保物资管理规范、使用透明。
“救灾物资汇聚了全社会的爱心,这个时候老百姓最关心的就是救灾物资发放的公开透明。作为纪检干部,我们不仅要主动参与一线抗震救灾工作,更要认真做好救灾物资接收发放的监督检查,使救灾物资及时安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州纪委派驻州民政局纪检组长雷莉表示。
与此同时,九寨沟县纪委通过微信、短信、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张贴海报等方式,公布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督举报电话,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和党员干部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监督举报。同时,县纪委向永丰、安乐、漳扎和红十字会4个物资接收发放点派驻4名纪检干部,重点对物资接收、发放手续、台账管理等进行监督。县纪委在统一调度县乡纪委委员、特邀监察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全面参与抗震救灾款物监管的同时,还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发挥社会监督力量。
截至目前,抗震救灾各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对检查发现的部分乡镇存在物资收发台账不规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力度不够、村级监督作用未有效发挥等问题,阿坝州纪委已责令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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