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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外游泳者和职业捞尸人

2017-08-17 23:30-23:59 责编:张泽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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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更多的野泳者会选择人烟稀少“没人管”的“野湖野河”。对此,北京市密云区消防支队司令部助理工程师赵强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由于陌生水域水下环境并不为人们所熟悉,对生命安全威胁比较大,所以建议尽量不要去野河野湖。如果一定要下河游泳需要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措施,如携带游泳圈,救生衣,或者周围有自己的朋友,提前准备长杆子等。

面对近些年频繁发生的野泳溺亡悲剧,赵强表示,野泳者在各个河流湖泊出现并经常发生溺亡事件,主要是缺乏自身安全教育,对自身生命的不重视,这方面应当加强。

参与救援队员们也曾反复提醒市民,切勿因为天热贪凉,而靠近危险水域,在他们遇到的所有类型救援任务中,水下被困者的生还率是最低的。

不仅仅北京有类似情况,在浙江金华,就在8月10日,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汤溪派出所民警吴旭军谈起自己跳入山塘水库深水区救人的经过,心情有些沉重。虽然没有救成,但他一次潜水搜救的举动,被路人用手机拍下后,在本地论坛和朋友圈上热传。

8月9日15时许,汤溪派出所接到辖区岩下村山坑坞水库有两人溺水的警情。值班所领导立即带领值班民警吴旭军等赶往事发现场。

事发地是水库的一个排水口,是水库最深的地方,深度达10余米,民警到现场时,2名溺水人员早已不见踪迹。“我水性好,我来下潜!”吴旭军自告奋勇下水搜救,由于水太深,山塘水库地形不明,而且溺水者位置不确定,几次下潜到冰凉的深水区都未能寻获。

随着时间的推移,溺水者已无生还可能,经联系打捞队得知,他们采取的是网钩打捞的方法,会造成溺水者二次伤害。一位热心村民从家里拿来一根长长的竹竿,通过触碰水库底部的方式,确定了溺水者的具体位置。随后,吴旭军和热心村民一起潜水打捞,在大家的帮助下,将第一名溺水者打捞上岸,随后以同样的方法终于将第二名溺水者也打捞上来,并立即抬上救护车送医院抢救,但终因无力回天,2名溺水者身亡。

溺水者是江西籍的周某和本地人张某,均17岁。与事发现场的吴某和盛某是本地某高中同班同学。当天中午,他们相约一起在汤溪某饭店吃完午饭后,由于天气炎热,4人来到距离饭店不远的三坑坞水库游泳。周某、张某会游泳,先下水玩耍,后2人不幸掉入水库深水区,溺水后呼喊救命,后盛某下水施救未果,随即报警。